遇欺诈行为 可获三倍赔偿
市民张女士来电:前两天在超市里买牙膏,当时超市明明写着特价3.5元,可结账时发现还是按照原价5.5元结的,由于是回家后才发现的,嫌麻烦,最终没有去投诉。
新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解读:现行《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一”,但新《消法》则加大了处罚力度,一倍提高至三倍,变为“退一赔三”。
张女士遭遇的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3月15日之后,其赔偿金则为500元。
消费受辱 可获精神损失费
市民杨女士来电:去年12月,在我市一家美容院做美容,与服务人员发生争执,服务人员以言语侮辱杨女士,称其又蠢又胖。
当时非常气愤,但身体并没有受到损伤。
新规:新《消法》中规定,消费者遭遇商家的侮辱诽谤、搜查身体,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向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解读:新《消法》生效后,消费者若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侮辱,如逛商场、超市时,被保安怀疑偷拿东西而要求搜身等此类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录音、 寻求目击证人等方式收集证据,并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如果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并产生明显的后果,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遭受一般的 精神损害,即使得不到赔偿,法院也可判令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信息被泄露 消费者有权投诉
市民周女士来电:前不久在高新区买了套房子刚到手,卖家具的、搞装修的电话就都找上门了。之前只在买房子时登记过自己的电话号码,没想到个人信息会遭到泄露。
新规: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解读:一些市民频繁收到手机号码、银行账号、保单所在的通信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发来的一些商业套餐推荐信息。像这类情况,即使是自己的客户, 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也不能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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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规则】 行为人对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后,受害者亲属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受理受害人因犯罪行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因重大交通事故属于特殊的刑事犯罪,且我国交强险保险条款中亦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认可,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应当根据交强险保险条款中的规定,在交强险限额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赔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违反安全生产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一百一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
1、可以。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亲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
清明节期间祭奠逝去的亲人,是我国一项重要的传统文化和风俗。近年来,由于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大、宗族约束力减弱、人们法律意识增强等原因,各地因祭奠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提起的诉讼也屡见报端。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北京法院系统了解到,近3年来,仅判决结案的“祭奠权”纠纷就有23起。在这些案件中,如当事人能证明侵权事实的发生,除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外,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也得到了法院的部分支持。 北京市房山区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权利本位法律意识的强化,要求刑事侵权给予精神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民事法律领域已广泛确立,而在刑事立法中却予以否定,显然在逻辑上及法理上
赵某父亲的坟墓位于村民生产地里,该地种植地瓜、谷子之类谷物,坟墓所在地的地势低于相临土地约70-80公分,因坟头被推平,故无法确定棺木准确位置。经审理,法院认为赵某所举证据不足以证实甲公司系故意损坏其父亲坟墓,且根据我国居民普遍崇尚祭奠先祖这一风俗习惯,甲公司故意毁坏他人坟墓的可能性不大。甲公司在平整土地前未予认真勘察,将赵某父亲坟墓损毁,虽非主观故意,但行为存在过错,侵犯了死者近亲属对其拥有的特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对于财产损害,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仅对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损的情形,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宠物犬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主人的财产,主人可否因宠物伤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定的标准在于,宠物是否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宠物狗属于特定纪念物品的,主人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否则,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别条
女方出轨男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2003年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2013年7月,张某提起与周某离婚之诉,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调解书主要内容为,双方自愿离婚,张某一次性给付周某某人民币38000元,双方相互不再追究。而2013年5月,张某与案外某女生育一女。周某诉称离婚后才发现此事,现起诉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法律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
财产损害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009年8月,黄家村小组进行新农村建设,把一片古墓地推平。该古墓地年代久远、比较杂乱地分布在山水湾(地名)一带,在此地葬有袁家村小组村民自明代至民国期间已故先辈共98人。事后,袁家村小组村民十分愤怒,认为黄家村小组挖其祖坟的行为是对其极大的侮辱,遂要求黄家村小组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金。 【分歧】 袁家村小组村民作为该古墓地后人,是否有权要求黄家村小组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种意见认为,无权要求给予
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吗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
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了当事人因此而自残、自伤、自杀等造成了精神上的实际损害且损害后果明显的,可以适用民法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没有明显的实际损害,仅以第三者介入侵犯了当事人的家庭幸福权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其主张难以得到支持。一是归责上难以确立责任主体,有时第三者并非主要过错人或责任人,难以明确是谁对谁的侵权;二是这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至第4条,以及《婚姻法》第46条来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1)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其他人格利益。(2)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3)隐私利益。(4)死者人格利益。(5)特定身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6)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其适用要件是:对象承载重大感情寄托且具有人格象征意
当今社会还是有不少女性遭受社会的侵害,身体或者心灵上都可能会受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台了很多保护女性的法律,那么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
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1】7号)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因此,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死亡补偿金、残疾赔偿金是否同一的问题上就产生以上不同的两种观点。由于受上述两种观点的影响,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裁判结果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出现在侵权诉讼中,同时需要符合两个必备的条件,一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二是受到“严重精神损害”,我国还专门出台了最高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那么在法律上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最高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一、最高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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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从以下角度判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5、当地的生活水平。6、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