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企业,自2002年1月起,开始执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2002年4月,该厂向南美某国出口一批电冰箱,由于出现贸易争端,致使该厂到2002年12月中旬才拿到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当该厂向国税局申报出口“免、抵、退”税时,国税局的同志说他们已经超过了6个月,不能再享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待遇。
问:该厂这批超过6个月的出口货物,是否能再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律师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的规定,生产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主管国税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对已征税的货物,生产企业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后,应在规定的出口退税清算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无误的,办理免、抵、退税手续。
逾期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审核未通过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办理退税。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号)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是指一个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终了后3个月内,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按照出口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出口企业在上一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重新审核、计算、清理和检查。
也就是说,出口退税清算期为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
这样,该厂在出口货物未能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前,应先按内销货物计算征税;待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他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后,在2003年3月3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无误的,即可办理免、抵、退税手续。
但在3月31日后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办理退税手续。
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一般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但是不同的地区,可能规定的报销期限会有所不同。
您好,超过六个月再审申请期的,当事人已无法自行申请再审,但是可以请求检察院抗诉,或者向原审法院反映,检察院和法院对确有错误应予纠正的,会启动再审程序,不受再审期限限制。一、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新民诉法第204条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新行诉法虽没有规定
你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未在一个月内提示付款的,被拒付后无法对前手进行追索,只能向付款人主张票据权利。《票据法》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间及在提示承兑期间未提示承兑的效力】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自己灵活就业交了社保,单位也给员工缴纳了社保,并且重复交了一个月,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退款,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也可以不用申请退款,重复的部分可以累积到缴纳年限中。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以后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员工进行缴纳社保,如果之前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已经缴纳了社保,实现再就业以后可以将两部分的社保到社保部门进行合并,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以后停止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的部分,
人社局规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先治病,后参保的也可进行报销。报销流程:住院时使用新生儿的名字,尽量避免使用“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的名字;告知医生已参加居民医保,尽量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内药物和治疗方式,少使用自费药品。新生儿参保后,使用医保结算系统较为方便,倘若没有参保,报销程序就相对复杂,因此应尽量避免现金报销,以减轻个人报送材料、占用资金的负担。确需现金报销的,需将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公积金封存能够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有关的资料到柜台进行办理,还要满足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同一地区找到下一家单位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下一家单位开出公积金接收函,转交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后才能继续缴纳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
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本院院长批准 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超过三个月的发票能作废。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六个月期间没有工作当然需要领取失业保险的
1,询问主审法官是否有延长审限,二审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是院长批准可能延长,并且没有规定延长的具体期限。2,是否有中止审判的情况,如果有需要中止审判的原因出现,需要在原因消除后再继续审理,中止是没有具体期限的。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离婚问题,1,首先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债务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三个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可以考虑起诉离婚。 2,其次如果选择了诉讼离婚,一般的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者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即你们的资料、诉讼请求和证据,按照婚姻法,有以下条件,经过调解无效的,法
1、行政处罚超过6个月还会追究。2、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才不予追究;如果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才不予追究。
公安案件结案前,一般在结案前不会解冻。只要案件没有完成,就可以续办,也可以结案。如果没有证据,公安机关将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没有意外,到时间会自动解冻。扩展资料: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的原因:1、恶意套现、伪造信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冻结。只能去警察局咨询处理。2、你的银行卡是借记卡,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你的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3、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那么超过部分无效,超过部分应当认定为“属于转正后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自动转正”。
一、判决之后过了六个月如何申请再审如果申请再审,适用旧法。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您已过申请再审的诉讼时效。但是,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
1、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天内就可以申请换证。而有效期满后,一年以内也可以直接申请换证,超过一年的,驾驶证就会被注销。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是公司自身原因导致超期还是由于汇票本身原因? 公司原因的话协调银行按要求出具说明,如是因汇票本身原因,是可以行使追索权的。
提出诉讼离婚后超过6个月了法院还没通知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询问具体情况。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符合下列条件才会判决。如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原则上可让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