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两个案例,提醒消费者注意“委托公证过户”的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纠纷。
案例1:
委托公证仍有交易风险
去年9月1日,业主王某与买家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70万元出售其位于海珠区的物业。王某由于工作繁忙,长期在外地出差,遂办理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其朋友陈某处理该物业的交易。
去年10月5日,王某收到陈某汇来的170万元房款及物业已出售的短信通知。但没过几天,王某收到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诉求方周某要求王某承担其违约责任。
王某向陈某询问事由,其表示该物业未出售给周某,而是以180万元出售给另一买家并办理完成了交易手续,其中赚取的10万元差额已纳入自己囊中。
法院经审查,王某为该物业的原业主,其全权委托陈某处理该物业的交易,应承担陈某在代理过程中对周某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对周某承担违约责任。
王某也另行起诉,向陈某追偿。
【案例分析】
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业主应当尽量亲自办理收取房款、产权过户、交付房屋等手续。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业主在办理公证委托时,应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授权的限制主要包括:
1.对授权时间进行限制,应约定具体的时间,确保按时履行合同;
2.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如受托人的代理事项中不包括代收房款等。
案例2:
委托公证过户风险大
去年4月10日,买家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了位于海珠区的某物业,由于张某为非广州市户口居民,其社保须缴纳到12月才连续缴满3年,获取购房资格。
于是,张某与业主陈某协商:陈某在收齐房款120万元后,以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将物业交付张某使用,待张某具备购房资格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对约定内容达成一致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次日,张某向陈某支付了全额房款,双方依约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
8月15日,陈某因投资失败欠债连连,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由于上述物业仍登记在其名下,遂被法院一并查封。陈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被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
本案中,买家张某与业主陈某虽然就该物业办理了委托公证,但由于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故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及转让,该物业的所有权仍属于陈某所有。
所以,当陈某的财产出现问题时,该物业也一并遭到牵连。
在此,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即使在交易过程中办理了产权的委托公证,也应当及时前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降低交易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二手房交易环节大概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风险隐患,买卖双方需加强警惕,交易风险才可防可控。 隐患一:房屋产权不明晰 业主是谁,房屋是否有抵押,可以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调查产权时要了解细节信息,比如房龄,网络信息未必准确,而房龄对一些老公房尤为重要。如房龄太大那么贷款时会遇到问题,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可能只贷5成甚至更低,而且最高贷款年限也会缩短,考验买家的首付能力和还款能力。再比如动迁房,3年内是
一、二手房买卖不过户后果如何?这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和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连续调整,二手房买卖合同大量增多。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很多人签订合同后并没有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交易的双方进行了公证或者签订了协议,甚至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但买卖双方没有到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产权人未进行变更的,产权仍然属于卖方,由于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体现债权关系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房屋只公证不过户,买卖公证可能存在六种风险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
一、二手房面签骗局有哪些 二手房面签骗局如下: 1.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合同中经常会"不可抗力"者四个字。不可抗力经常针对的是不能如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的约定。所以购房者要注意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2.购买意向书摇身一变成买卖合同 很多中介为了达成合作,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让购房者签订购房意向书,这里签字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项条款,有的中介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告知购房者这只是意向书,
一、二手房过完户还有哪些风险 二手房过完户还有的风险如下: 1.原业主不及时交房的风险; 2.物业水电费等不结清的风险; 3.银行放尾款时间过长的风险; 4.一房二卖的风险。 由于从买房到等待过户的过程中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加大了房产交易的风险,严重的会导致一房多卖根据法律规定,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先签订房屋就归谁所有,谁先占有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过户到手才算是谁的
二手房交易中常见购房陷阱1、阴阳合同陷阱“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2、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还有假房产证、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
卖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出售房子不要全权委托中介 通常情况下,卖方的房子如果正在按揭中,无法自己还清按揭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委托中介和担保公司来进行赎楼。但是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很多时候卖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房子的出售,因此,经常会出现纠纷问题。 二、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要注意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资金监管?二手房资金监管指的就是买卖双方交易金额经过第三方平台监管,这笔钱在过户手续中暂时冻结,直到买卖双方交易结束才可由卖方申领。资金监管通常都是通过银行的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的冻结,在没有买卖双方约定授权的情况下,其他人员均动用不了资金。而且,办理资金监管后,买卖双方自登记进件之日起15日内便可领取产权证或房款,方便又快捷。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1、买卖双方(或在中介公
一、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有哪些(1)卖方不满两年(无论是否唯一)5.6%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唯一)1%满五年唯一住房免税满五年不唯一住房1%(2)买方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唯一住房)1.5%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唯一住房)2%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3)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4)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5)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
1、签订完购房合同以后,买家要遵照合同约定,先支付一定比例的房款,这部分房款需要到银行支付或是私下支付,不建议用现金支付,还是银行卡支付或是到银行支付比较稳妥。2、支付一定比例的房款之后就是到房产证交易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因为房产交易产生的税费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这时候需要买卖双方按照指定对象与约定对象来支付税费。3、在房产交易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需要买家将剩余的房款一次性交齐,最晚不能超过合同
二手房交易的火爆想必不用小编多说了,十八线小城市房价都是一个月一个价,可见我国的房地产事业那真是如火如荼,国家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的不合理性还出台了严格的税收政策,不过对于哪些炒房确有一...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武汉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一、武汉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1)卖方不满两年(无论是否唯一)5.6%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唯一)1%满五年唯一住房免税满五年不唯一住房
以下几种二手房买卖砍价技巧可以借鉴: 货比三家砍价有底 砍价这件事可不能按照“无招胜有招”的原则,没有章法,由着性子乱砍一气。若您真是这样做,不是吓退了卖房,让购房计划功亏一篑,就往往是砍到手软,让精明的卖家钻了空子。 所以,买房子也要像买衣服一样,先要了解行情,货比三家。货比三家,是为了在同区域同类型房源中选择性价比最高且价位最合理的房子,这才是最大的省钱。如果是二手房买卖,事先了解行情,也会
一、二手房交易的陷阱有哪些 1、阴阳合同陷阱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 2、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还有假房产证、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
一、武汉二手房交易税费分类按照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税收和费用两部分。税收是为满足社会需要,强制、武昌的参与的,主要是指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是指国家机关(房管局等)向有关买卖双方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例如测绘费、登记费等。二、武汉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从买方、卖方两个角度进行税费缴纳详情分析:①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
二手房交易流程 对于二手房交易流程,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第一步:看房选房 选择二手房最头疼的就是找房源,其实也有多种渠道,第一,到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寻找个人房源信息。第二,通过亲戚朋友或熟人同事介绍个人房源信息。 第二步:产权审查 第一,检验二手房所有权,审查该房的“两证”(房产证、市局的房子有土地证)及相关文件(原购房协议、原购房发票等); 第二,房子的产权是否与他人共同拥有; 第三,交易前查看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
一、二手房贷款对卖方有什么风险现在大部分城市实行第三方银行资金托管制度,买房给钱卖方给房子,对于卖方来说已经将风险降到最低,基本上为0风险。二手房交易中必须先过户,过户后买家才能贷款,这是正常二手房交易办理流程。买家如果需要贷款,必须先完成过户,拿到新房产证,再用新房产证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才会放款。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卖家可以在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里补充清楚,如果买家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法律分析交易不满五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5.55%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房屋交易手续费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
一、二手房买卖的骗局有哪些? 1、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 2、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产生误会后向其交纳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