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丧失有哪些情形
从我国目前《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投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同曾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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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资格的终止也就是代表资格的丧失。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受的;(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七)丧失行为能力的。【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
有哪些情形是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4、中度肝功能损害。5、各种疾病造瘘者。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8、双眼矫正
股东和法人无法片面比较哪一个风险更大。各有其风险。例如,股东的风险是,需要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担责,可能会有其投资得不到回报的风险。法人的风险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股东和法人无法片面比较哪一个风险更大。各有其风险。例如,股东的风险是,需要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担责,可能会有其投资得不到回报的
股东分红制度有如下:1、现金分红制。即根据持股比例,直接派发现金,银行转账等;2、送股制,也叫转股。一般是10送1,10送3等。也就是每10股赠送1股;3、现金和送股制,此种是前两种的结合,即一部分为现金,一部分为送股。
随着汽车的普及,也产生越来越多的酒驾醉驾行为,醉驾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可以分为酒驾和酒驾从重处理两种情况。那么,醉驾不起诉标准有哪些情况? 据《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显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以下的,并且没有该规定第五条情形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那么,法院醉驾免刑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
1.国内会计证目前国内的会计证考试分为三个级别。一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二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是注册会计师考试。(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会计证,根据国家的规定,在我国所有要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必须持有该证书。考试科目包括: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报考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有关法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情形可以减刑或缩短考验期根据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刑。有考验期的可以依法缩短相应考验期:(1)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的;(2)在接受矫正期间确有悔改表现、重树人生、转好致富、积极回报社会、表现突出的;(3)爱过行政记功奖励的。二、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减刑吗我们认为对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减刑不应有更高的条件要求,社区矫正是
不认定为抽逃出资罪的有哪些情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罪是有一定构成要件的,如果不符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就不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抽逃出资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
专业分析:属于档案造假的情况包括: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比如: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都属于人事档案造假的表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
一、公司股东退出机制有哪些股东的退出方式有: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
一、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情形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想离婚,应该达到离婚的条件,即感情完全破裂,或者存在以上可以撤销的情形。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
【受理机构】:街道保障中心或居委会认证点【认证时间】:每年4-10月【认证对象】:企业离退休人员【咨询电话】:0532-12333认证条件:属于企业退休职员,正按月领取养老金。认证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3、认证函(居住香港);4、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出具生存证明(居住地为国外);认证流程:1、居住在市内三区:退休人员本人持相关资料到街道保障中心/居委会认证点办理认证手续。2、青岛户籍人员居住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的;(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六)篡改、伪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中国公民;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5、有教育教学能力;6、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北京买卖房政策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北京买卖房政策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北京买卖房政策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北京买卖房政策四: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北京买卖房政策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
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涉及证券、保险、土地估价、公路水运、金融理财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涉及民航、粮食、农业等领域。在所有取消的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中,就
众所周知,当公司的一些高管或者掌握其秘密的人员离职时,公司往往会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防止其泄露公司的秘密,但是竞业禁止协议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有效的,在有些情况下它是无效的。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讲解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供大家阅读。竞业禁止协议无效都有哪些情形一、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