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对于婚前房产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你男朋友同意的话,将产权证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是最佳的选择。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法条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新民法典对于婚前房产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如果你男朋友同意的话,将产权证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是最佳的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学校方面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
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但法律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上海人用公积金购买异地房产?上海人用公积金购买异地房产?上海正常缴纳公积金,准备在浙江购买房产,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具体额度有什么标准吗?具体怎么操作啊?谢谢您好,您可以咨询下您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是否有异地贷款政策,如有,您在上海正常缴交公积金的情况下,上海公积金中心可以出具缴存证明。如当地没有异地贷款政策,则您可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需要您和您配偶在本市没有其他尚未结清
1、挂光荣牌。对烈士(包括病故、失踪军人)、军人有直系亲属的和残废军人应继续挂光荣牌。2、走访慰问活动。每逢元旦、春节和建军节,多数民政部门都要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以及党和政府的关怀,了解并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3、享受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服现役期间,
你好,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法院拍卖村集体房产如果手续齐全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一、2021年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有什么规定2021年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如下:1、明确征收范围本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本条列明五种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留下一条兜底条款。五种具体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实施征收的情形为: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
法律上没规定老公的工资一定要给老婆保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国家对楼房一楼小院的权利是没有作出任何的规定;开发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划分;1、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一楼小院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那么属于业主共有,如有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绿地部分,应当认定为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2、全体业主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赠与的一楼小院除明确规定为个人所有之外,一楼小院的归属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要将一
1、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2、经批准到企业兼职的,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
房产过户要交房产交易税,包括契税(按交易价1%~3%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营业税(按交易价5.55%征收)、印花税(按交易价0.1%征收)。征收条件条件一:原来户主拥有两套以上(包含两套)的房产需要征收房产交易税;条件二:房产证的出证日期5年以内的,那么营业税就要按照房产证上的日期进行决定,一般都是出证日期2年以内进行征收,2年以外不需要征收。计算方式卖方1、印花税:0.05%;2、营
父母遗弃子女,不抚养以及教育子女,如果该遗弃子女已经被收养,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就不需赡养;但如果没有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还是需要赡养的,但是被遗弃子女可以以遗弃罪来进行申诉,追究亲生父母的责任。
办理房产互换需要哪些手续,有什么规定凭产权证与产权人的身份证,双方签定的互换协议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是是直系亲属间的互换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您好,《民法典》对校园欺凌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可以参考《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
一、房产抵押去哪里贷款?有什么规定?(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
国家对于卫生人员节假日的规定国家的规定就是卫生医务人员同样享有一切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力,地方无权剥夺,但是需要有必要的值班、轮班、轮休等来维持节假日公共卫生系统的正常运转。但是现在的形式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卫生人员经常有节假日”无休“一说,其实这是违反规定的,不过一把手发话,谁敢休息呢。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条文,适用于一切从业人员,包括医务工作者。虽然
对于山东产假2017哺乳假的回答如下1、产假:国家规定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工资待遇: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就高领取。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
1、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是需要去办理公证。 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