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时间不满3个月的。
(二)签订了“按月代扣住房公积金还款协议”以及使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冲还清贷款的,间隔不满3个月的。
(三)因偿还贷款、租赁住房、享受低保、重大疾病、支付物业管理费支取后不满12个月的。
(四)退休、辞职、死亡、调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封存的。
(五)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六)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七)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为他人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的。
(八)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的,申请人在5年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1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婚的需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婚的到公积金柜台填写婚姻承诺书。(退休及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的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
(四)提取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工-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曲靖城市商业银行任意一银行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均需在委托书上签字并按手印,委托书上由委托人所在单位证明委托情况属实并加盖行政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必要时,公积金窗口人员进行电话核实委托人。
(六)提取人依据父母或子女购房提取的,还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薄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由提取人单位出具证明),购房人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提取类别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
1.取得房产证的,提供登记日期在2年内的房产证和契税发票(不动产统一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加盖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办理。
2.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登记日期在2年内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和不动产统一销售发票或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曲靖辖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以下2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证明购房的真实性:
(1)房产信息已实现网络共享的,提供该房屋查询网址。
(2)房产信息未实现共享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的电话、房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中关于此房产的全屏信息电子照片及打印件1份或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用地许可证)和2年内的规划许可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或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证明和2年内的规划部门批准修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退休
退休证或批准退休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出境定居
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供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由贷款经办行出具并加盖银行印章)和主借款人的信用报告原件(此笔贷款在信用报告上显示是住房贷款才可提取公积金)。
2.住房按揭贷款已结清的,提供1年内的结清证明和主借款人的信用报告原件(此笔贷款在信用报告上显示是住房贷款才可提取公积金)。
3.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提供1年内的结清证明原件。
(七)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曲靖市房管局及县级房管局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原件,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无房产证明。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继承人关系证明(户口簿/公安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遗嘱)、职工死亡证明(医院出具死亡医学报告单/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对继承权有争议的,还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
(九)工作调离曲靖市行政区域
调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无调离文件的原件,须让调离单位在调离文件的复印件上加盖行政章。
(十)辞职、解聘
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十一)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凭本人或配偶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可每年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最低生活标准。
2.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凭本人或配偶的有效低保证、大学录取通知书、交费发票或交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可每年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学杂费。
(十二)因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之一发生重大疾病,一年内住院费用总额超过6万元的,提供最近12个月的县级以上医院住院专用收据,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证明,患者的身份证和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患者与提取人的关系证明(户口薄、单位或公安机关出具),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可每年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一年住院费的自付部分。如提取人提供住院专用收据为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或医保部门行政公章。
2.因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家庭(含父母及子女家庭),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损毁证明原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关系证明。
(十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提取
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2000元。
(十四)装修提取
1.职工本人或配偶单独(共同)所有的自住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在5年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没有为他人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可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2.提取金额按照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700元/㎡核算,房屋产权证建面积超过145㎡的,按145㎡封顶计算,即夫妻双方装修提取总额不超过10.15万元。
2022年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材料有哪些 一、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提取材料: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深圳住房公积金购房、建造、大修提取流程指南提取条件在本市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未过两年。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含异地)不得提取。提取额度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一套房以购房总价款为限,且不超过账户余额;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以账户余额的60%为限;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举个例子小明为非深户口,在中山老家购买一套住房(首套房),购房总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近年来,济南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了,只要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并且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员,都可以走流程提取公积金,那么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有哪些呢?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4、正式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一、提取条件1、住房消费情形: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2、其他情形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
一、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有哪些一、购房、房屋翻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二、租房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三、还贷提取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注: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
住房公积金需缴存满一年以上,持续缴纳,并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等条件下,职工携带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到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满一年以上,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
湛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流程有哪些湛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流程需要参照如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
2022年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年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规定,持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出境定居的;(五)调离本市的;(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七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七)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
一、曲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提取流程是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房自住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相应金额(一)提取条件有以下几点: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
威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分别是多少呢?根据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1、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为60万元;其他市区为5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其中:有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未还清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2、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5、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6、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
一、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租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
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出国或出境定居的、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