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作为亲属,并不属于法定子女的范畴,所以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女婿作为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
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女婿和岳父岳母是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的。
女婿作为亲属,并不属于法定子女的范畴,所以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女婿作为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女婿和岳父岳母是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的。
1、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的义务。2、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有赡养义务,只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但子女作为赡养人,其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义务也是法律责任,民法典也明确表示,成年子女对没收入、失去劳动力的父母,有法定赡养责任,不仅要保证其生活,也要有必要的亲情关怀。不过民法典还表示,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其实女婿不养岳父母很好理解,毕竟从法律上来看,儿媳妇、女婿并不属于子女。可以说,女婿是否赡养岳父母,全看他们的意愿,他们赡养是美德并非是义务和责任。《民法典》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么孙子孙女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吗?《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
儿子去世后媳妇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但媳妇生的孩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女在法律上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上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中国人的道德习惯要求媳妇必须尽到赡养义务,不尽赡养义务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儿子去世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
父亲去世,子女是否有赡养继母的义务,要看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继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尽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则当继母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时,子女就应象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履行赡养义务。如未曾受过继母的抚养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对继母就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
儿子去世后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而且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和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所以对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习俗来进行约束。一、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1、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 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
女婿是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的,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子女。但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
作者:文*兴 发布时间:2014-01-2409:46:13 [案情] 蒋x松(男,75岁)与熊x兰(女,71岁)夫妇未生育子女,1983年5月通过合法手续收养一女蒋x慧,因考虑到将来养老需要,于是打算招个上门女婿。2004年4月,在亲戚介绍下,龙x清入赘其家并与蒋x慧结婚,婚后生育一男(蒋x华,2005年7月生)一女(蒋x芬,2007年10月生)。入赘前,蒋x松夫妇与龙x清达成赡养协议:龙x清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继父母不一定是有赡养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 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
上门女婿仍然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但是没有义务赡养女方的父母。根据法律规定,有义务赡养来人的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承担的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一、女婿没有义务赡养丈母娘,因为根据《民法典》,并没有女婿要照顾、赡养岳父、岳母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女婿应当照顾岳父、岳母。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
现在怎么继承财产你父母还健在啊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当然财产继承也是一样的。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因为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下情况除外:1、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2、岳父母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父母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
儿媳女婿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
一、子女对父母再婚的配偶是否有赡养义务1、子女与父母再婚的配偶也就是继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的,那么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反之,则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因为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下情况除外:1、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2、岳父母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父母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因为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下情况除外:1、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2、岳父母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父母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