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
查证件是否齐全,还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的要求进行检查。
1.餐饮业证件:营业执照
2.刻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3.代码证书(区县技术监督局)
4.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有转帐支票及现金支票)
5.税务登记证(区县地税局)
6.办保险证(审工资用,区县社保中心)
7.审工资(买工资本及工资台帐)、(每月10号、25号追加工资,节假日顺延)
二、药店
1.药品的摆放分类(四分开原则)
2.所有药品的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单位的资质.
3.是否有假药劣药过期药品以及不允许在药店销售的剂型和药品(如针剂、安眠药)
4.处方药是否有凭处方销售或者是否有登记,还有各类表格填写是否完善,如温湿度记录,拆零药品记录等.
5.各类设施是否完善,如空调等,各种规章制度是否有张贴.6.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毕业证身份证,上岗证,药师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提示:药监局要查什么?对于餐馆,查证件是否齐全,还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于药店,会检查是否有假药劣药过期药品以及不允许在药店销售的剂型和药品(如针剂、安眠药)。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得到出工证的人员).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有这些要求: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
如果医疗机构给患儿注射过期药,患儿的家属可以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给患儿造成损害的,患儿家属可以搜集证据并及时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你好,这个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过期药品是属于劣药,药店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药监局管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1、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2、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3、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
什么是药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
你好,我是张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五
你好,根据规定药监局行政处罚标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期限缴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罚款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按逾期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处
药监局会视情给予罚款、停业等行政处罚。
你好,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应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辞职后没有新单位执业医师证怎么处理。可以去申请注销或者到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退职备案。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
您好,建议您找律师维权处理,协助您拿到应有的赔偿
被药监局查到过期药品的,要被药监局处罚的。
你好,你将你的执业药师证出租给别人,违反了相应的管理法规,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无效,你也不能免责。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正式实施,而第三类器械的定义明确为:“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或对人体具有较高的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就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另
药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系是:药监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国家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予以整合,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你好,按照合约约定执行处理
药监局是有权贴封条的,是法律赋予其的行政权利,药监局贴封条是一种履行行政职能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得抗拒执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药监局有权贴封条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药监局有权贴封条吗 食品药品监督局有权利贴封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封。 根据《
建议协商赔偿私下解决比较好
你好,2021年6月28日,国家药监局最新通知:避孕套等第二类医疗器械可免于备案经营。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对部分在流通过程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豁免经营备案的要求(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