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合同减项是否算违约要分情况。
2、如果本身就在合同中约定经双方同意可以随时变更装修合同的内容的话,装修合同减项经协商一致的,不算是违约。如果未经同意,一方擅自减项,算是违约,要根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装修合同签了,还未开工,可以取消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取消合同。如果并不是由于对方的过错而取消合同的,则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签新合同的,如何租客不继续租住房屋的,则原租赁合同就会终止,继而失效;如果租客继续租住房屋,房东也没有表示异议的,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双方就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又签订了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
1、补偿金不是按照基本工资进行计算,而是按照应得工资进行计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贷款合同如果丢了,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带上身份证到申请贷款的银行,请求银行给您一份合同的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您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也可以去房地产抵押部门查档案。但贷款合同丢了还是比较难以处理的,建议尽量保管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
1、自由度不同。开口合同因其价格变动较大,因此最终的计算价自由度大;闭口合同因已确定了工程量与价款,因此自由度较小。 2、风险承担不同。开口合同风险的承担方较多的提现在委托方;闭口合同风险的承担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承担。 3、概念不同。开口合同按一定的计价方式通过计算最终才能确定的价格的合同;闭口合同指的是立合同时已确定的价格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
1、申请人可先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原件,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等信息给到签章代办企业进行办理,并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申请电子公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
即使是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但有其它证来据(例如人证、物证等)证明事实存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自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装修合同签订后,反悔是违约行为,如果和对方无法协商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土地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对于当事人自行添附的附着物,应自行处理,以达到土地承包前的状态。如果有庄稼或建筑物的,当事人也可与发包人协商处理。但是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恢复承包前的状态。一、家庭土地纠纷怎么解决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1、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
在法律上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因此物业收取业主装修押金是不合法的。虽然物业和业主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对于装修押金进行了约定,但该约定为格式条款,因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而涉嫌无效。根据《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自行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已收取的装修押金待业主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清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
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应当依法共同决定续聘与否,如果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法律
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如果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劳务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公司就应当缴纳,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如果在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的,那么公司就可以不缴纳社保。【辟谣】劳务合同就是劳动合同?真相:不是解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
1、劳动合同是可以一年一签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即可。但连续签订两次一年期的合同后,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且无过错或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形的,双方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再签一年期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
生活中会使用到电钻,比如钻墙体或者在墙面上钻孔,如果电钻的分贝比较大,达到了80分贝,就算是扰民行为。而且白天电钻所发出来的声音不能够超过60分贝,如果是晚上用电钻,分贝不能够超过4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
1、它们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承揽适用民法典。2、注册经营方式不同。承揽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劳务承揽合同的员工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工必须按照企业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4、两者违法的后果不同。承揽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承揽适用合同
1.物业管理合同签几年都行,没有强制规定,但是一般不要超过三年,因为物业管理人工成本很大,人工成本上涨也很快,所以如果签的时间过长会导致收入不变成本不断增加造成亏损。2.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3.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