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停车位
【案例】
王先生2004年购买了位于A小区的住宅后,一直在该小区内居住。2011年,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小区物业的保安人员却不允许王先生的车辆进入小区。
王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告诉王先生,小区的停车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地下停车,是业主在购买房屋时一并购买。
王先生并没有购买停车位,因此不能将车停入地下。另一部分是地面停车,因小区规划的地面停车位数量有限,已经被现有业主占用,因此王先生的车也不能停放。
王先生表示,有的业主一家就占用2个甚至3个停车位,这是不合理的;同时,小区还有部分绿地,物业公司可以把绿地开辟出来用于停车。
王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出面帮助协调,但停车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王先生一气之下,从2013年起拒绝交纳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交纳物业费。
【分析】
本案中,王先生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未能合理规划、安排停车位,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那么,王先生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对停车的管理亦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
但本案中,王先生主张的没有停车位的问题,并不属于小区物业的管理不当,也不属于不缴纳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小区地下停车位为开发商对外出售,王先生没有购买停车位,自然不能停放车辆。
小区地面的停车位系被其他业主占有使用,并不存在物业公司私自占用的情况,小区已经规划为停车位的部分,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权利归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仅为提供管理,无权将其他占有了多个车位业主所使用的停车位分配给王先生。
而未规划为停车位的部分,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划立车位。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支付物业费。
私搭乱建未解决
【案例】
赵女士于2007年购买了B小区一栋别墅。然而一家人入住后不久,发现相邻的业主在楼顶加盖了一层。赵女士认为相邻业主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找到物业反映要求拆除。
物业公司表示,会找相邻业主协调处理此事。然而半年过去了,相邻业主并没有拆除加盖的房屋,甚至还在旁边继续加建。物业公司告诉赵女士,已经通知了相邻的业主不允许加建,并且报告了城管部门,但是物业公司也无权拆除违规加盖的房屋,并建议赵女士可以起诉相邻业主。
赵女士认为,对小区进行管理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赵女士并没有找到相邻业主协商,也没有提起诉讼,并自2009年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将赵女士诉至法院。
【分析】
本案中,赵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对违规私搭乱建的现象进行制止,服务不当,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那么,赵女士的说法合理吗?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和管理者,对小区内私搭乱建的行为有义务管理和制止。
本案中,物业公司在接到赵女士反映私搭乱建的情况后,即与相应业主联系,发送了书面的通知,在相应业主继续违规搭建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及时向城管部门报告,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并不存在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的情况。
虽然违建的问题未能解决,但物业公司已经做出处理,赵女士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缺乏合法依据。
赵女士如果认为相邻业主的违规搭建行为侵害自己的利益,那么作为权利受损一方,赵女士也应该积极维护自身的权利,可以针对相邻业主提起诉讼。
楼上漏水造成损失
【案例】
2014年春节后不久,林先生家发生一件闹心的事。家中的卫生间出现漏水,不仅给林先生一家的生活带来了不便,还花费了不少维修的费用。
在发生漏水后,林先生当即找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的维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经检查后发现,是由于楼上业主家的管道破裂漏水导致林先生家发生漏水。
但是楼上业主家中当时并没有人,无法及时维修。林先生要求楼上的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赔偿损失,却遭到了楼上业主的拒绝,物业公司也表示漏水并非公司管理不当造成。
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林先生从2014年6月起开始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林先生支付物业费。同时,林先生亦起诉楼上业主及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
【分析】
物业公司要求林先生给付物业费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而林先生因家中漏水主张损害赔偿则系损害赔偿纠纷,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法院分别审理上述两案。
林先生要求先解决漏水问题,否则不同意交纳物业费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林先生家发生漏水后报修,物业公司及时派人员检查维修,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履行了服务、管理的职责,因此林先生理应交纳物业费用。
目前,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庞大,同一个小区内往往存在多户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一方面,物业公司应积极听取业主的意见,加强与业主的交流与沟通,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的初衷虽然是为了以此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改善,但整体环境的改善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业主的共同维护。
个别业主拖欠物业费,对那些已经交费的业主来讲是不公平的,更有可能造成物业公司在无法收回运营成本的情况下,降低现有服务质量的恶性循环局面。
而小区公共部分的管理,需要全体业主协商进行。同时,业主在发生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具体的责任方主张权利。
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由于房子品质的问题导致迟迟未交房,那么这个物业费就要由开发商缴纳;2、把房子出租后,租赁合同中明确表示物业费必须由租户付清;3、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中的服务项目,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所有的业主都可以不用交物业费,但是必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实际的服务品质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5、物业公司自作主张加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
一、物业法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6、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
《民法典》出台当年的一大亮点就是在合同编中增加了一种典型合同,也就是本文的核心——物业服务合同。此前,关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只能适用《合同法》的原理性规定,但是物业合同有自己的特殊性旧法并不能完全覆盖。本文也就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物业纠纷,对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做个简单梳理。一、物业服务合同都有哪些基础内容? 《民法典》第937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1、下列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2)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是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
一、物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物业法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对于物业费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可能你家里每个月都需要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是新时代住宅小区的一种费用,只要你是住在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大多要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费包括啥?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物业费包括啥1、绿化管理费即小区环境绿化的养护费用,主要包括绿化用水费、绿化工具费、劳保用品费、杂草清运费等。2、保安费保安费一般都只针对封闭式小区收取,主要包括保安器材装备费、保安人员人身保险费、保安用
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二、不居住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没有长期居住,认为没享受到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实际
出现哪几种情况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②、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③、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如果不住未必需要全交 一般正常的物业收费是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按照70%缴纳。
法律分析: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律师解答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拒交物业费: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服务项目并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的认定何谓“正当理由”?业主能否仅以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把小区扫干净或者没有定期剪除花园里的杂草作为拒交物业费用的理由?我们认为不妥。从民法典理的角度而言,合同一方抗辩权所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中赋予一方抗辩权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对抗辩权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失
目前有很多人是第一次买房,所以关注的重点往往是价格、学区、交通、配套等,直接与后期居住质量挂钩的物业反而成了可有可无的因素,而往往居住之后会与物业产生各种矛盾,于是各种业主拒交物业费、保安打人等新闻不断上榜。遇到哪些情况物业费可以不交?遇到哪些情况物业费可以不交?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物业的问题,也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是业主造成的,业主在拒交物业费之前最好弄清楚,哪些情况是允许拒交
有读者询问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等问题,本文分享这方面法律知识:修订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基于此,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删除了相关条款,原司法解释中的部分内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或者缓交物业费1、下列情况下可以拒交或者缓交物业费:(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2)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3)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4)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
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规收取物业费;2、未经同意而增加服务;3、延期交房;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5、没有收房;6、没有签合同;7、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
8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
8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
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除以下几种情形外,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8、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物
8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物业服务质量过差;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公司额外收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