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大部分罪名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刑法同时规定,对于一些犯罪可以提出刑事自诉。那么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呢?
《刑事诉讼法》第210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上述三类案件主要有: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重婚案,故意伤害案,遗弃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如下:1、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2、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3、熟人之间的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
【法律分析】:不一定。分两种情况: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案件的类型有很多,有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等,同时案件也有分轻重标准的。那么哪些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一)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刑
一、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1、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2、拘留的一种。在我国,指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先予关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情况。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
一、诈骗罪哪些情况可以免于刑事处罚1、对于诈骗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行为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
哪些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哪些案件可以直接到法院告状,哪些可以直接到检察院告一、哪些案件可以直接到法院告状下列刑事案件直接到法院告状: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5.重婚案。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7.虐待案。8.遗弃案。对于以上8种犯罪案件,被害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哪些案件可以直接到检察院告状下列刑事案件
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断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这
一个案件在公、检、法各个阶段分别是如何适用认罪认罚的?首先,什么案件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案件的范围作出限定,也就是说任何案件,即使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案件,都可以适用认罪认罚程序,认罪认罚从宽也不只适用于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依然可以适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案件一旦认罪认罚了,就会一律从宽。一是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从宽,办案机关对于是否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法律理解有误,把不属于犯罪的情况当作犯罪来追究,或者把无辜的人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为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哪些案件可以提交给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对下列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一)拟判处死刑的;(二)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五)其它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
不予起诉案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的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案件;虐待罪的案件;侵占罪的案件。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指涉及“轻微”犯罪的案件。这里说的“轻微”犯罪是指除了“告诉才处理”的四种犯罪之外,其他的、法定最高刑罚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第三类是:被害人有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下列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一、经济合同纠纷。二、房地产合同纠纷。三、技术合同纠纷。四、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五、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六、涉外经济合同纠纷。七、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八、民事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例》中为我们明确了这几种情况。一般条件就是经济困难,还有一些特殊条件。一、在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
一、哪些案件是公诉转自诉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9、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强奸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刑事和解适用于特定的公诉案件,即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而强奸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加重情节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强奸罪不适用刑事和解,只能通过取得被害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三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刑事案件能撤案,但需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