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以往较长一段时间来,有些环境监测站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存在一个误区和局限性,验收监测只是单纯的停留在对环保设施污染源的监测上,根据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和标准来判定其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第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规定》的废止,就可以明确的知道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已不是单纯的对环保设施竣工的验收,而是包括整个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管理、环保设施和各项措施的检查验收。
另外,大多数县级监测站不仅自己编制污染类验收监测报告也编制生态类项目的验收调查报告,一般环境监测站是否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的资质还需要认真探讨。
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其
中验收调查报告(表)还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
在技术条件达不到或无相关资质,验收监测方案不合理,监测前期对项目环境检查不够的情况下,就会造成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不规范,质量不高,甚至对环保验收工作产生不良后果而导致事故发生后被追求责任,例如众所周知的龙岩上杭紫金山含铜酸水渗漏事故。
2.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的资质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的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相关资质指的是什么资质值得我们研究。
在环发[20__]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和开展监测工作,但是目前审批其环评文件的县(市)级环保局所属监测站还无法对一些建设项目中涉及到的特征污染物实施监测,只能分包委托给第三方监测,而且该文未对生态类项目的竣工验收调查部分做出规定,更没有对报告编制相关资质方面进行说明,该文已经不适应环保面临的新问题。
因此,在环保部未对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实行社会化的前提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组织实施,但是监测(调查)报告(表)应该要由13号令规定的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该13号令所规定的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资质即为具备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机构同时包括环境监测站,依据如下行政法规:
①环发〔20__〕24号文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等级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国人部发〔20__〕13号第五条规定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环境保护验收的单位,应配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③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__年第52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登记共分16类,其中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可登记为15类,从事环保验收调查或技术评估机构的人员可申请16类。
从以上相关行政法规得知,从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应需要持有15、16类岗位职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负责。
而一般只通过计实验室量认证的环境监测站则可以在自己认证的检测项目范围从事污染物指标的监测并无资质编制报告。
3.环保验收监测(调查)的技术性更需要用资质来约束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境监测(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测(调查)报告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整个过程包括建设项目工程调查(施工资料等查
阅)、编制方案、现场、报告的编制,每个环节都需要极强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尤其是方案的编制和.环境管理检查以及最后报告的编写,这些工作都是要认真阅读项目的环评及设计相关文件,还要对项目生产工艺有足够的了解才能保证监测结果能真正反应污染源的治理和排放情况。
只有做好监测(调查)这个工作才能为环保验收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如果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不能如实体现项目的环境管理水平,就会让最后的验收结论失准以致后期暴露各种环境问题。
因此,对于从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在资质上的法律约束是必要的。
4.结论与建议
因此,在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及其报告的编制工作上应该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谁监测谁编制,谁实施谁负责,需要什么样的资质,做到有依有据,责任主体明确。
在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站从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及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在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前提下应参加环保部举办的15、16类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负责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开展。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016号),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2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联合验收行为,提高工作效
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04-10 颁布日期:1997-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__市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市委市《关于开展“四个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_党发[20__]15号)和__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安排(_清组发[20__]2号)要求,为确保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固定资产清理专项工作组,安排办公室负责具体清理工作,现将固定资产自查结果报告如下一积极配合,清查顺利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对现有固定资产注意详细核对登记,认真负责,所有工作
收房了才发现没有验收可以要求开发商尽快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验收合格的实质体现,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开发商应当支付违约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安全事故发生过程当中,没有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来进行主要承担。应该受到责任追究的事故中,责任主体主要有四种: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工程在进入收尾阶段的时候,就会进入到竣工验收的程序当中。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
一般在项目进行施工时双方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在项目施工结束后甲方会进行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可能就要拒收或者要求返工,那么项目竣工验收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带来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 一、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抓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2-10-30 颁布日期:1982-10-30 文号:[82]城住字第44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10-28 颁布日期:1987-10-28 文号:[87]城房字第57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建设工程竣工全部验收流程你了解吗?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样本一、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我单位已收到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合格证明书;3、已组织成立验收小组;4、已具备备案条件;5、约定竣工验收时间;6、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质量监督站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竣工验收内容:1、参与建设各方分别汇报工程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
竣工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1.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施工单位竣工预验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要求监理工程师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最好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预验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一、环境保护主体责任(58分)序号建设内容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达标基本规范内容)标准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1企业主要负责人环保工作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依法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并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1、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管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样本一、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我单位已收到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合格证明书;3、已组织成立验收小组;4、已具备备案条件;5、约定竣工验收时间;6、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质量监督站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竣工验收内容:1、参与建设各方分别汇报工程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6)生产性投资项目如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修改[1] )第
一、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怎样验收1、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验收的规定如下:(1)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