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与妨害公务罪二者既有相似点,又有区别。
二者的相似点是都具有阻碍行为,区别主要在于阻碍的行为方式和违法犯罪后果。
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方式和违法后果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侮辱、围攻、拉扯、撕毁封条、拒不接受检查等方法,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该阻碍行为没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来讲,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认定包括主观上是否属于故意,客观上是否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
“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职务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2款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执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煽动、纠集他人的;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首要人员、骨干人员;
泼洒污物等情节恶劣的;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抢夺、扣留、污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使用的交通工具、公务标志、器械等物品的情形等。
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要有: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执法实践中,公安机关的辅警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协助执法,其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组成部分,阻碍他们的行为也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如果行为人有公然侮辱民警的、捏造事实诽谤民警等行为的,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相关规定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达到刑事标准的,具体可按照刑法第293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论处。
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方式和犯罪后果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属于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的认定要从三方面考虑:一是犯罪行为必须发生在有权主体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
二是有权机关实施的公务行为应当是合法的行为;三是犯罪主体实施了足以对执行公务产生妨害的暴力胁迫行为。妨害公务罪中所称“暴力”是指行为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实施了暴力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伤害、捆绑等。
所称“威胁”是指行为人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威逼、胁迫,企图迫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弃执行职务。
刑法第277条规定,妨害公务罪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第242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第27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至30%。
牵连犯情形
在执法实践中,有很多案件会发生牵连犯的情形。牵连犯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手段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罪名;二是数个行为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断。参照这一点,行为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具体情况下如果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较重,可按照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损坏财物等来处理,阻碍执行职务作为情节来考虑;
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暴力、威胁行为造成民警重伤或死亡的,应根据具体情节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论处。
一、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1、国内有妨碍公务罪,包含袭警的犯罪行为,袭警罪在2021.3.1号正式入刑。2、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五款【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
哪些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一)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这里的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2、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辅警是合同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满足主体条件,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文:邹玉杰律师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现实中,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根据就没有出示证件的意识,到现场就执法,而且还挺暴力,此时难免会遇到不配合的,甚至是反抗的。按照常理,此时确实有可能涉嫌妨害公务,但是究竟能不能构成犯罪呢?实际上,还是值得商榷的。之前就办理过一件类似案件,中间就涉及到这个问题,今天就谈谈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一、构成妨害公务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刑法》第277
1、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害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2、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处罚比较严重,二者侵害的主体造成的后果无区别。
一、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害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处罚比较严重,二者侵害的主体造成的后果无区别。二、阻碍执行职务罪裁量标准:1、情节矫情的、处警告;2、情节
阻碍执行职务如何处罚要看严重程度,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情节较情的、处警告;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情节严重的,按三挡处罚:处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暴力抗法涉嫌妨碍公
妨害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的区别主要是有:1、违反法律的对象不同:妨害公务违反了刑法的法律规定,而阻碍执行公务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2、方式不一样:前者以暴力阻碍公务,后者只是以一般的方式阻碍执行公务;3、处罚不一样:妨害公务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阻碍执行公务只需要追究行政责任。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正常的职务工作,那么阻碍执行职务司法解释?阻碍执行职务的认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阻碍执行职务司法解释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侮辱、围攻、拉扯、撕毁封条、拒不接受检查等方法,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该阻碍行为没有使用暴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执行职务怎么处罚,有哪些注意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
阻碍执行职务认定是怎样的阻碍执行职务,是指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阻碍执行职务具有以下特征(即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阻碍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3、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1
正确把握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暴力”,是区分妨害公务罪与袭警罪的关键导读随着近年来袭击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日益频发,以妨害公务罪的加重条款对袭警行为进行处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顺势出台,标志着袭警罪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罪名,袭警行为将与妨害公务行为区分开来。律师评析新的规
阻碍执行职务治安处罚是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之下所发布的命令或者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职务的,将会对此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如何区分报复社会型犯罪与一般犯罪报复社会型犯罪与一般犯罪的不同,其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动机的累积性。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犯罪动机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罪犯在社会、家庭或者单位,长期遭受挫折和打击,集聚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导致了报复社会犯罪动机的产生,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是蓄谋已久的。2、犯罪契机的偶然性。罪犯从对社会不满到采取报复社会的犯罪行动,期间有一个临界点,只有不满情绪累积超过
首先需要明确,阻碍执行职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需要与妨害公务罪区分开来。阻碍执行职务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阻碍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3、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行为的主
作为单位组成人员的自然人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其在实际生活中的行为既可能是单位行为,也可能是个人行为。因此,如何判断单位成员所实施的行为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就成为实践中认定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在实践中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具体判断:(1)单位是否真实、依法成立。(2)是否属于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的行为。(3)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4)是否以单
首先需要明确,阻碍执行职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需要与妨害公务罪区分开来。阻碍执行职务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阻碍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3、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行为的主
想象竞合犯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法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文定罪量刑的情况。二者之间的区别如下:1、竞合的性质不同。想象竞合犯是犯罪行为所触犯的不同罪名的竞合;法条竞合犯是法律条文的竞合。2、存在的关系不同。想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条竞合所涉及的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必然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知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如果存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