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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空地的征收补偿最新规定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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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空地的征收补偿最新规定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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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空地的征收补偿最新规定2022

---杜凯律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时,院落空地补偿标准是由房地产价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确定的,计算到房屋价值补偿中。

【判例】

山东高院判例:院落空地的征收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答复意见精神,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与房屋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并且,无论该院落所占土地为划拨还是出让均应当一并予以补偿,只不过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在计算补偿价值时的计算方式不同。

本案中,被征收人对涉案院落的使用具有合法的来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具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并非属于擅自占用土地供个人使用等明显不合法情形,故不宜简单地以该院落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为由不予补偿。

从涉案分户评估报告的内容来看,该评估结果仅包含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及附属物的价值,并未体现院落所占土地使用价值,而这部分土地使用价值中含有被征收人应当获得的征收补偿利益,理应一并评估补偿。

征收人关于该院落所占土地为划拨性质不应给予补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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