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规定的“教唆、引诱”,是指通过向他人宣传吸毒后的感受和体验,示范吸毒的方法,或者对他人进行蛊惑,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欺骗”,是指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其吸食、注射毒品,如在香烟或者食品、药品中掺入毒品,供他人吸食或者使用,使其不知不觉地由少到多地染上了毒瘾等。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一种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恶劣行为,尤其是使一些青少年成为受害者。由于青少年辨别能力差、社会经验不足,最容易成为唆使者的对象。
被害者一旦沾上毒品,对其身心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有的甚至毁掉终生,对国家、家庭和个人都是贻害无穷的,对这种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对于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人,并不要求以牟利为目的。实践中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但实践中这类行为仍然可能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
如有的只是偶尔为之,有的属于未遂的情形,即被教唆、引诱、欺骗的人并没有吸食或者注射毒品,等等。对于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教唆”是指唆使、怂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胁迫”是指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使他人不敢不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诱骗”是指以隐瞒行为性质或者后果等手段,诱导、欺骗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有的同时也直接参与实施了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罚有: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法定其他量刑等。【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
构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
造产地是指在甲地生产产品,并处没收违法没收所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捏造不真实的生产厂名和厂址以及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生产厂名和厂址的行为、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改正。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乙地的地名的质量欺诈行为、厂址是指非法标准他人厂名、厂址;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生产;有违法所得的,或者在产品上编造、厂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伪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9 条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依照上述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是指行为人无法定职权而擅自拦截、扣留机动车辆的行
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如果内容不明确、内容存在瑕疵或者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调解协议内容不明确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驳回申请。 对于调解协议内容存在瑕疵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区别处理。第一,如果对该瑕疵的解释、澄清或纠正,足以导致调解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需要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行为人有妨碍证据的情形,会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妨害正常的社会管理,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中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为人妨碍证据的主要目的,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试图在证据上误导、蒙蔽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表现为
行政执法机关,如工商、税务、食药监督、环保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了保证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了收集证据,有时需要对当事人的涉案财物作出扣押、查封和冻结的决定。在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必然会干扰和损害行政执法活动,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二条,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
人们为死者建坟立碑,是出于表达对死者的纪念和哀悼,这是人类延续多年的一种传统。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和践踏,更会引起死者的亲友在感情上的强烈不满和憎恨,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纷争,对这种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
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想再次申请驾驶证的,需要在三年以后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
实践中,当事人未提供证据原件时,审判人员一般只要求其进一步提供原件,不再有其他处理措施。我们认为,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原件时,当事人以此为由拒绝质证的,审判人员不应简单地停止对证据的审查,应视证据材料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于有些证据虽无原件可供核对,对方又拒绝质证的,但审判人员仍可依职权进行补充调查,比如,涉及到一方当事人公司登记情况、身份情况等复印件的,审判人员可直接依职权,就证据所载明的内容直接
按《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含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共2373种,其中:乙类药1817种)标准报销,分甲类和乙类,定期进行调整。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自付10%,乙类药品最小包装单价在100元以上按特殊用药自付15%)。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按《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
裁判规则: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涉案儿媳在其丈夫去世后继续与公婆共同生活、照料长达十几年,应当认定其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未按规定报告”中的“规定”是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命令,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
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淫秽表演和聚众淫乱活动提供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罚打击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提供条件的行为,是打击上述违法活动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提供条件的帮助行为,有时可能成为上述违法活动滋生和蔓延的重要条件,对这类行为也要严厉禁止和打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明知他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处十
什么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应当如何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是以出卖为目的,而用金钱财物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与其他罪不同的是本罪受害的对象只限于被拐卖妇女、儿童。而收买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结婚”或者“收养”等目的。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1条第1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该罪,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1)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二、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