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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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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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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吗

1、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不可以对同一赔偿事项进行双重赔偿。死亡赔偿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人已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哪些项目可以获得双赔偿

赔偿项目分为三种:重复赔偿项目,兼得项目,专属项目。

1、重复赔偿项目是指一些物质损失的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2、兼得项目是指残疾和死亡赔偿金。

3、专属项目是指工伤津贴和就业补助金。

劳动者在工作还是非工作时间收到了伤害后都是可以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赔偿,其中在工作时间受到了伤害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索要相应的赔偿,在非工作时间受到了伤害后也是可以依法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一定的赔偿,在对赔偿的项目和赔偿金额发生了争议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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