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30日从省卫计委对省政协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对于失独家庭的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
省卫计委在答复中透露,从2009年起,我省对本省户籍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起,分别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和120元的扶助金。
今年,这两项扶助金分别提高到800元和500元。其中一些地市提高了扶助金的标准,如梅州市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500元。
据统计,今年全省的扶助对象是12331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类的扶助对象7453人,各级政府投入资金5374.19万元。
尽管如此,省卫计委坦言,扶助的标准仍偏低,未来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适当调整扶助标准。
今年,省卫计委把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直报信息系统作为工作的重点,基于已建成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直报子系统,目前已完成了个案录入工作。
信息系统建成后,我省将有较为完善的全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数据库,并与国家信息系统对接。
此外,省卫计委透露,未来将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联络人制度,依托人口信息平台,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国家成年人监护制度安排中,由户籍地社区承担对象联络人职责,当对象遇到生活中无法解决的困难时,联络人应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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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我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分别为270元、340元。二、失独家庭补助标准历史变化2008年,我国全面实行失独家庭补助政策:失独家庭夫妻,女方满49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补助金;1、特别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2、失独家庭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
被合肥市被批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其标准为:服役期2年的,发给数额为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补助金(2007年年底退役的市区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期2年的标准为:49654元);1、超期服役每增加1年,增发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40%的补助金;2、服役期10年以上的(含10年),发给数额为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5倍的补助金。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补助为有:1、农业户籍每人每月300元;2、非农业户籍每人每月350元。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因公死亡人员遗属,在此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1、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900元;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800元;3、1945年9
【法律意见】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 3.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2、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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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可享受的政策有: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 一、统一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
“杭州对于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
一般在月底。文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目前现行政策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对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
一、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我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分别为270元、340元。二、失独家庭补助标准历史变化2008年,我国全面实行失独家庭补助政策:失独家庭夫妻,女方满49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补助金;1、特别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2、失独家庭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
2010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和发放对象。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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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贴的标准,各省政策具有差异,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如浙江省,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法律依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企业退休
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样。参考标准是50-70元/天。国家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标准是100元/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按此规定应该是70元/天。 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其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应当选择普通公共
甘肃省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为:伙食补助费省外每人每天5 元 , 省内每人每天40元。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应按补助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重庆市 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两人住一个标准..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内容来约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伤残为26个月,八级伤残为18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法律依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伤残为26个月,八级伤残为18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受到工伤之后,往往是需要去进行鉴定的,一般会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那么残疾等级补助标准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残疾等级补助标准是多少 残疾人补贴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