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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疑丈夫出轨,在车上安了窃听器,结果真听到了...

问题描述

女方怀疑丈夫出轨,在车上安了窃听器,结果真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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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张恋爱结婚,结婚后16年,二人始终没有孩子。因不能自然怀孕,二人决定做试管婴儿,试管成功后,二人育有三个儿子。

女方因生三胞胎,致使身材走样,加之孩子等生活琐事,夫妻二人感情热度急转直下,十年内,双方再未有过性生活。

时间久了,女方预感二人情感出现危机,怀疑有第三者出现,遂在男方车上安装窃听器。让人惊讶的是,男方早已出轨,且时间已有七年之久,更让人心寒的是,男方与第三者约定,等到孩子年满18,就与女方离婚。

女方将男方告上法庭,希望与其离婚,且离婚后房产及抚养权需归女方所有。

辩护人观点

因男方在婚姻中犯下重大错误,故二人共同房产及三个儿子的抚养权需归女方所有。

法院判决

三个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二人共有一处房产,所属权归女方和三个孩子。

案例点评

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存在严重过错,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基于对子女、女方的保护以及男方的过错,法院将房产归为女方及三个孩子所有,抚养权归女方所有。

相较于之前《婚姻法》,《民法典》更加倾向于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像在第1091条中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条款,弥补了婚外情中举证难、认证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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