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扣除保险后低于最低工资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保险是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得享有的福利待遇,故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相关法律可参考:《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深圳市员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接受单位提供的食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由用人单位提供
加班费按最低工资给,一般是不合法的。加班费的具体数额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但是一般情况下约定加班费的具体数额时,应注意: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畸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且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加班费按最低工资给,一般是不合法的。加班费的具体数额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但是一般情况下约定加班费的具体数额时,应注意: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畸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且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转正后工资低于试用期工资也可能是合法的。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工资不能地缘转正之后公共资源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只要试用期的工资满足上述标准。而转正后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是合法的。
员工的基本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可由用人单位责令单位限期内补足差额,并可以责令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
基本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发放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
基本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并不违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
法律分析: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存在克扣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还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
1.工伤不存在伤残抚恤金之说。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
1、首先要看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工资的,工资是否约定了绩效工资的发放,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发放绩效工资。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绩效工资,公司却以绩效为名,扣除员工工资,这很明显是违法的,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要个员工协商一致,才能变更,所以在上述案例中,公司之前与员工没有约定绩效工资,后来却将工资单方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很明显这
加班费按本市最低工资不合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1、没有规定应当扣除多少工资,但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2、所谓急辞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3、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急辞工,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一、劳动法公司扣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工资进行扣除的,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津贴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依据如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加班费按本市最低工资不合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