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在生活中的作用有哪些
一个法的部门重要性如何,取决于该法作用的大小。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经济法的巨大作用,决定了经济法的重要地位。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法的一般作用
1、保障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实现政府监督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般不再进入微观经济领域,直接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
政府只是通过税收、价格、预算、利率等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同时对经济生活进行监测,在必要时进行适当干预。
2、规范市场主体。国家通过经济法对市场经济各类主体做出规定,并对各种主体的内部和外部权利义务关系做出一定规范,保证市场主体的规范化,从而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
3、制定市场活动规则,维护市场健康运行。市场经济需要公平、公正、公开的“游戏规则”,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共同客观规律的要求。
经济法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将这些游戏规则法律化,让市场主体根据这些游戏规则去做出合理有效的抉择,而不是像过去在计划经济下一样,由政府去替市场主体决策。
经济法将合理的游戏规则合法化,使得市场能够良性有效运行,从而建立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4、规范政府失灵。经济法还对政府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保证政府不会滥用经济权力,对国民经济进行过度干预,从而有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作用
1、保护、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合法权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大任务和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经济稳定发展的决定性条件。
一系列有关国有经济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于加强宏观经济调控,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经济责任制,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企业、职工四个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决定了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来办。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有关法规,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比国有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并且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规定,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
此外,宪法还规定要保护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经济法也将之具体化。
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是促进我国以公有制为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组成部分。我国一系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改善了吸引外商来华投资的法律环境,推动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迅速发展。
2、经济法是保障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力工具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就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市场经济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起着很大作用。
但是,对市场经济要进行调控、管理,防止出现无政府状态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也不能过于僵化,防止走向市场经济的对立面。
市场经济是有效率的,但不可避免存在着缺陷及市场失灵,因而,国家要在国民经济总体方面加强协调,对国民经济实行协调,实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3、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经济法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着巨大作用。其表现有三:一是有助于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社会主义法不仅肯定已经取得的成就,保护现实生活中合理的事物,而且可以作出纲领性的规定,促进事物合乎规律地向前发展。
经济法律、法规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作出明确规定,就是把反映客观经济规律要求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规范化、法律化。
这是运用法律的形式,预先地、有计划地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引导到符合经济规律的轨道上来,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利于实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二是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经济法律、法规中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作出规定,使这些措施规范化、法律化,有助于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严格地遵守和执行这些措施。
同时,规定了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上述规范性文件具有强制性,就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排除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阻力,落实需要采取的措施,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是有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稳步发展。
通过经济立法可以把经济体制改革中建立起来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宏观调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法律、法规中肯定下来。
同时规定,对破坏这些新制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这就赋予了上述新制度以高度的权威和必要的稳定性,使其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
否则,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不可能得到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顺利建立和不断完善。
4、经济法是促进我国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有力工具。
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是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在当代,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十分密切,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都不能孤立地发展。
闭关自守,就不可能缩短我国同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上的差距,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我们必须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加国际交换和竞争。
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法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它一方面规制我国的经济活动遵循WTO的法律规则,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竞争;
另一方面经济法坚持民族经济的独立性,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
5、维护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要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我国经济能不能加快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我们必须抓住有利时机,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但是,不能一讲加快经济发展,就一哄而上,大起大落,而要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走出一条既有较高速度又有较好效益的国民经济发展路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加强市场管理,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方面,以及在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方面,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规。
目前,正在进一步加强这些方面的经济立法工作,以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律师作为诉讼中重要的参与成员,在社会上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熟知,知名的大律师更是身价不菲,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官司都要请律师?律师在诉讼中究竟能起什么作用呢?一起来看看!是否所有官司都要请律师?不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需要由监护人进行代理诉讼的除外)。但当事人在自行诉讼中,常常会犯不少错误,例如:第一、有些当事人,在遇到纠纷之后,就在书籍、电视、网络等
如何才能充分调动财务负责人工作积极性?笔者从财务负责人身份定位、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应采取的措施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财务负责人身份的定位 谁是财务负责人?是主管会计吗?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吗?当然不是。财务负责人,顾名思义是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他不仅是单位领导人、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他还是单位财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人。如果单位负责人直接抓财务,财务负责
一)、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 公司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是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法律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在大多数跨国公司中,公司首席法律顾问也是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决策的全过程。同时,因现代企业管理与法律越来越密不可分,许多跨国公司的法律顾问也是公司的业务顾问。 二)、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 公司的经营活动要符合所在地的法律要求,因而,保证公司运营“合轨”,是公司法律顾问的
关于环境污染有哪些现象的问题,具体的环境污染现象如下: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赃水、垃圾;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5)矿山废水、废渣.
外国人在我国停留的期限是: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党员的生活纪律的内容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要求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是其他相类似的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财产保全保险的作用如下:1.减低了社会风险;2.提供了社会保障;3.润滑了社会关系;4.提供了信用支持。财产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临时措施。
居住证的用处是:1、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2、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4、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5、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居住证的用处是:1、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2、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4、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5、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外地人在杭州买房的条件有哪些比较于北上广近似苛刻的落户政策,杭州的买房落户门槛并没有那么高。那么,外地人在杭州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非杭州户口贷款买房条件:1、外地户口在杭州买房贷款,必须在杭州交满一年的社会保险;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4、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所购房屋价格达到相关规定;5、申请
最新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一:对上海市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买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1),对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对持有上
非上海户口的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条件对于想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
据商标局最近几年发布的商标统计数据,第35类是商标注册量是最多的。即使时间回到在2014年,商标局的公报数据,是第25类的商标量最多,第35类也能排到第二。那么为什么第35类如此热门?到现在已经成了商标注册量最多的类别,接下来就为大家进行详细解析。 第35类商标包括哪些类别 第35类商标包括哪些类别 首先第35类是服务类,代表性的服务是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咨询、替他人推销、市场
一、民诉中的抗诉有哪些法律规定1、关于民事抗诉的范围。必须明确的是,民事检察监督应当主要是“事后监督”,即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而不是“事前监督”、“ 事中监督”或者“全程监督”。2、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裁判及调解书,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抗诉条件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
二手房买卖中的骗局 骗局一: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骗局二: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
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利弊有哪些一、把房产登记在子女有以下好处:1、规避税费。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钱。相比赠予、继承等能省下数万元过户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2、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其婚后被配偶分割。提前为孩子购置房产,一方面为孩子将来结婚做准备,另一方面根据目前的法律,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属于个人财产,其配偶无权分割。3、规避家庭破产风险,为自己和孩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对于构建全国性的社会保险框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本法中,对企业和职工关心的一系列社会保险问题,都进行了妥善处理,例如:妥善解决了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的问题;健全了养老保险中的遗属、残疾待遇制度;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工伤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等等。社保人士介绍,一直以来,中国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