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承担责任方式不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保证方式的认定一般保证:明确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1)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推定: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2、保证人的权利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得行使的情形:(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无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一般保证:(1)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相同4、保证责任的免除一般保证:(1)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责任相应免除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6、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一般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一、担保人期限是多长时间担保责任不同,担保期限不同。
首先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一、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注: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适用担保期间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2、保证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债权转让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保证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务转让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限未约定的。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限,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一、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是什么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
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的5个区别: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较为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
有责任底薪和无责任底薪的区别是什么无责任底薪是指员工即使没能完成用人单位所下达的任务指标也可以拿到该单位所规定的最低薪水,所谓责任底薪就是你必须得完成单位所规定的任务,如果一点没完成就没有薪水,要看清合同。责任底薪:简单来说就是当完成了单位每个月制定的业绩量才能拿到的底薪,与公司获利无直接联系。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承担责任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个体工商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有50个以下股东出资建立,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3W,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只有一个自然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叫一个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其股东一起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
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活动日趋频繁,为他人的借款提供保证的情形也越来越常见。根据法律的规定,保证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方式具有较大的区别,正确区分二者对保证人来说意义重大。那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呢?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定义我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那么,什么是一般保证、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呢?1
怎么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盗用和冒用在法律责任上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姓名权盗用是在当事人不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姓名获得自己的利益,而冒用是直接冒用他人的姓名做一些事情。2、目的不同:姓名权盗用一般情况的目的是获得自己的商业利润,而盗用的目的并不限于活动利润,可能达到自己的一些非法目的。3、实施的方式不同:冒用直接把自己假扮成被,冒用人来获得不法的利益,而盗用仅仅利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来提高自己的身价或者品牌名气。相关法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区别:1、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公司无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二者的经营服务不同,劳务公司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劳动者提供劳动,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其工资。
因公负伤和因战负伤的区别如下:1、因公负伤指的是军人、公务人员因为公务受伤。2、因战负伤指的是军人在战争中受伤。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城保和社保有区别,并且区别如下: 1、城保是社保的一种,城保是属于社保的,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参保的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是社保的一种,故社保包括职保和居保; 2、保障种类不同,城保只有两金,养老金及医保。社保有五金,分别是指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三项再加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两项,共计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有下列区别:1、取得方式不同。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2、包含内容不同。原始取得包含的是劳动生产、收益、添附;继受取得包含的内容是移转的继受取得,创设的继受取得,特定继受取得,概括继受取得。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区别在于:医保主要是针对城市居民及企业职工,新农合主要是针对农村人口实行的医疗制度。报销范围医保报销范围比新农合广。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疑罪从无的意思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区别是疑罪从无是一个操作性的原则,而无罪推定是较为抽象的。 一、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疑罪从无的意思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审判阶段
建筑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等等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是什么目前我国职工医疗保险与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点:概念不同。职工医保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是指未参加职工医保,且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人员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第二点:保障对象不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企业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第三点:缴费对象不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缴费,
一、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今借: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也就是说钱借出去了但有可能收不到还款。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
一、房子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区别是什么1、公摊面积不同通常40年产权的住宅物业规划标准比较高,门厅面积比较大,楼梯、门厅出口比较多,因此公摊面积自然就多。2、使用用途不同40年产权的房子大多用于商业、娱乐等商业用地,而70年产权的房子都用于居住、住宅,它们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3、水电费计价标准不同按照规定,40年产权住宅的水电费需要按照商用价格来缴纳,所以40年产权住宅比70年住宅生活成本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