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物业停水停电催交物业费……近年来,小区业主和物业间时常产生激烈矛盾,关系恶性循环,对簿公堂。
上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庭法官结合案件作出解读。法官提醒,物业单一项目的服务瑕疵,不能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果物业服务差,法院会酌情判业主少缴些物业费。
案例
2013年年初,广州某半岛花园的物管公司起诉业主高先生拖欠物管费约1162元。对此,高先生抗辩称,之所以不交物管费,是由于物管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在其住宅右侧绿化用地开挖排污水沟,楼宇长期受污水浸泡,老鼠横行,蚊虫奇多,长期臭气熏天。
高先生表示,他曾多次到管理处申诉,一直未有回复,管理处后来干脆不予理睬,导致他们只能缓交管理费,希望物管公司重视并尽快解决物业存在的问题。
然而,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高先生都败诉了。
广州中院二审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高先生作为小区业主,既然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有义务按照小区业主委员会确认的物业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物管费。
至于高先生所称开挖排污水沟影响其生活,因物管公司不予理睬,故其拒交物业管理费的问题,广州中院认为,由于房屋住宅右侧绿化用地开挖排污水沟是否得当,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并不构成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合法抗辩事由。
不过,法院认为高先生的遭遇属实,也反映了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服务瑕疵。所以,高先生拒交物业费是“事出有因,但无理由拒交”。
最后,法院判令高先生缴纳物业费,但无需缴纳滞纳金。
以案释法
服务差也不能拒交物业费
据了解,与高先生类似通过拖欠、拒交物管费的方式抗争,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的业主,大多被法院判决要向物管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甚至滞纳金。
广州中院房地产庭法官蔡*娟解释称,并不是业主们提出的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而是存在事实认定困难的问题;而有些事项非物管公司责任,如房屋漏水、违建未拆除等,故法院在处理上通常认为依据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在物管公司事实上已提供服务的前提下,支持物管公司要求支付管理费的请求。
广州中院房地产庭审判长岳*群指出,物业管理企业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业主也不能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维权。在诉讼过程中,常见业主以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瑕疵抗辩,但业主得到法院支持的比较少。
这既有举证的原因,也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本身具有长期性和综合性的特性。
首先,物业管理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自家都有时候干净有时候没那么卫生,一旦发生小区卫生没搞好这种情况,业主维权的话,通常会先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存在这样的服务瑕疵,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情况下都会主动做好,如果长期不理睬业主的主张,那么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就不是一户。
而事实上,因此拖欠物管费被起诉的业主占小区所有业主数量的比例并不会太高。
如果业主确实觉得管理不好,怎么保护权利?到法院诉讼的话,法官肯定要看证据,比如业主称有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异议,最好是用书面的方式提出来,留下证据。
如果物管公司不改正,也要提出相应的依据,要足以证明存在严重的瑕疵,法院才会酌减物业管理费。
对于物业以停水停电等方式追缴物业费是否侵权的问题,广州中院房产庭法官认为,对此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区分收费项目的不同特点具体分析,业主仅拖欠公共性服务或特约服务的费用,而未拖欠公众代办性质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否则即为侵权。
法官认为,对被拖欠费用应依法追偿,物业服务企业不宜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迫使业主、使用人缴纳费用。
房子存在质量缺陷,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业主都已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质量缺陷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不能拒绝交物业费。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没有责任替开发商承担责任,只要物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合格的服务的,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如果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可以在保修期内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不能拒绝交物业费。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没有责任替开发商承担责任,只要物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合格的服务的,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如果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可以在保修期内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
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某物业公司为某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业主无正当理由拖欠物业服务费,每日按应交费的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因某住宅小区沿街商铺被租赁于餐饮店,相关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造成部分油烟、噪音污染,确实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沿街商铺居民楼整栋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遂以拒交物业费进行抗议。为此,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违
如果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拒交物业费条款,此时可以拒交。如果没有约定该条款,而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确实过差,可以根据实际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少交或不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
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不可以。在此敬告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不能以消极地拒绝缴纳物业费来对抗,这样既无合法依据也非明智之举,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得不偿失。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太差可以拒交物业费,但该条款应该在物业合同中有所体现,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
1、物业服务不到位不构成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主张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在日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较高的法律意识,注重做好各种文字、图片、实物等有效证据的建立和保存。比如,保留好和提供服务有
法律分析:首先,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收费标准不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随意更改。其次,无论实行哪种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未经对方当事人,即业主同意就擅自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提高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业主可以拒交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应遵守相关的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什么情形可以拒交物业费在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只有以下情形可拒交物业费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的认定何谓“正当理由”?业主能否仅以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把小区扫干净或者没有定期剪除花园里的杂草作为拒交物业费用的理由?我们认为不妥。从民法典理的角度而言,合同一方抗辩权所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中赋予一方抗辩权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对抗辩权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失
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可拒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相关知识,小编细心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业主有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有哪些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二、小区物业费的收取方式有哪些?在物业服务收费的收取方式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并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可拒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