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郎*平之所以提出国有企业无须改制,是因为主流经济学根本无法解释国家所有制企业无法生存的原因,而本人在15年前创立的《经济动力学》(网址//press.ssreader.com/ebook/jjdtx/index.html,//press.ssreader.com/ebook/index.html。
)——与主流的《经济动力学》无关——,早已解决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最优化的改制方案,但因种种原因最近才在**数字出版社出版。
关键词:利益相关系数、职业利益相关系数、利益向量、自治企业、非自治企业、强迫自治企业、半强迫自治企业、分层自治企业、在职职工分层固定股份
导言
本文从企业员工的利益追求行为出发,研究了其经济行为与其对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的关系,提出自治企业理论,指出国家所有制企业是非自治企业,私有企业是强迫自治企业。
从经济动力最大化角度出发,提出按人们的正常的经济行为对企业不同层次的影响力大小分布人们对该层次的利益相关系数,从而得出在职职工分层固定股份所有制产生的分层自治企业是国企改制的最好选择,进而引出了社会所有制的思想。
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快地增殖,这就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燃料”,好的制度是能够高效率地把它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坏的制度是不能有效地把它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经济制度就是一个“发动机”,当不能有效转化时,个人利益追求并没消失,它就会寻求其它途径获利,利益侵害就会变得无法控制。
那么什么样的发动机好呢?一个人的利益追求的取向和大小取决于对不同方向的利益相关系数的大小,利益相关系数大的方向利益追求也会大。
然而,所有人对同一财产的正向的利益相关系数的总和是一个小于1的常数,它是一个稀缺的资源。如何分配人们对经济的利益相关系数就是一个重要而有趣的问题。
我们看一下资本家是怎么做的:首先,资本家对自己财产的利益相关系数很高,他会自动追求企业利润,其次,他给管理者高薪和股份,管理者经营好获利很丰,经营不好就会失去工作,利益相关系数较大,其次,对工人实行按劳付酬,提高了他们对本职工作的职业利益相关系数,做的好的工人会升职、加薪,更提高了他们的职业利益相关系数。
但是,对整个企业,或本职之外的部份,工人的利益相关系数为0。这就使他们缺乏整体观和能动性。
在今天,脑的协作企业里,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占主要成分,这需要多数人要有更多的积极性、能动性和整体协作意识,而在一个人数较多的企业中,哪怕全部股份都分给员工,每人对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都会随企业人数增加而反比例地减少。
现制定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如下:一、政策规定(一)改制企业裁员安置办法。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能够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确需裁减的人员,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金支付、计发标准和计发年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企业与改制前已经实现再就业的离岗人员解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是什么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案制订(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什么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具体部门为国资委,并由市级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什么是企业改制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1、转变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2、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经济补偿金,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有当事方不履行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国有产权转让时违法暗箱操作等。解决方式有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遗留的问题;政府各级主管机构强化工作责任,健全相互之间的协调机制,禁止相互推诿和不负责任等。
国有企业是国有的性质,虽说他参与经营活动,但是和其他企业还是非常不同,受到的管理更加严格。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从产权关系、劳动关系、资产处置等很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这次政策的出台解决了长期困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那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 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
企业改制后连续工龄,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你们之间的协议约定的
开始的话是1985年就开始了。标志是《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那时应该是邓小平提出了。大量国企职工下岗是在90年代中期。从1978年底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2年,主要是放权让利,探索两权分离。第二阶段是1993年起到现在,明确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1993~
体制改革也指企业所有权的变更。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企业改制,指的是国有企业的改制。但是企业改制还包括其他企业的改制,比如说集体企业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中外合作企业改制等,甚至更多类型的改制非企业单位的改制,如事业单位改制,也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随着企业上市需求的不断增加,许多企业把上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改革的目标。
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1、.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3、企业月平均工资超过改制企业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原则上按不高于2倍的标准确定.4、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怎么安置一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1)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采取多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架空债务,逃避债务,不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等等。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违法暗箱操作。解决: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采取多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架空债务,逃避债务,不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等等。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违法暗箱操作。解决: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采取的是低工资高福利政策,企业对员工实际承担了无限责任。员工进入国有企业,成为国有企业职工就意味着终身保障,生老病死、子女问题等都由企业负担和解决,从而导致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成为改制时“不是问题的问题”。如何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转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使改制后的企业对员工由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劳动关系是改制中关系到国有企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