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之后的债务离婚了怎么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财产偿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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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因此,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
离婚了怎么分户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
婚前男方首付买房房产证写俩人名字离婚了怎么分按照共同财产分配,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
若婆婆出资时有协议约定或在房产登记时有协议,则协议约定优先。如果婆婆买房时或登记时未明确是单独赠与男方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首先,在出资时如果婆婆与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那么协议约定优先,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其次,若婆婆购房时间为婚前,且为婚房,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
一、夫妻一方治病的债务离婚时怎么负担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生病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双方离婚后应该共同偿还,或者双方协商偿还。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包括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
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进行承担1、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属于共同债务,没有签字也要承担责任。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
结婚五年后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 结婚前由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 婚前一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方进行补偿。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
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
视情况而定。1、一方愿意经营另一方不愿经营的,由双方协商商铺价格,协商不成的由相关评估部门对商铺作价评估,再以合理的价格给予未取得经营权一方经济补偿。2、双方都要经营商铺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考虑个人经济情况、有利于商铺经营的原则予以判决,双方条件相当的,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取得经营权的一方给与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商铺的,由双方共同协商申请转让或者拍卖后,所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针对这类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时怎么分?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离婚律师认为需要按照双方是否存在协议约定来分类讨论。(1)双方无任何协议约定①婚后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套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②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并且在离婚时已经还完贷款,
案例: 岳先生结婚后买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因为积蓄不多,他的父母拿了30万元给他们买房,父母当时也没有说这笔钱是借还是送给他的。现在岳先生和妻子闹离婚了,女方要求对半分这套房子。 律师解答: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
你是男方还是女方?房产可以算为共同财产。首付要看具体出首付时的约定
笔者作为一名律师,被很多朋友问过这个问题,而且来问的朋友无一例外地都持有同一种观点:“加名字也没用,因为房子是对方全款买的,所以就算加了我的名字也还是对方的。”每次听到这个观点,我都感到很诧异,这个观点到底是从哪里传来的呢?在一一解答过很多朋友后,也是在网上看到很多人也持我朋友这种观点后,我终于按捺不住决定写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仅供大家参考借鉴。本文仅探讨“在房屋由一方全款出资的情况下,如果婚
离婚纠纷,第一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均等分割原则、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和未成年子女利益原则分割。第二子女因为都满八周,抚养权问题需要征求孩子个人意愿。
夫妻结婚不管时间多长,在离婚的时候一定都是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若夫妻本身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其实不会有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共同所有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先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
你好:要按具体后果来定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一般不分割。但若夫妻能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方案分割。若存在如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退还彩礼: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给予财彩礼导致给予人生活困难的等,且返还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离婚时,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离婚时要分情况分割: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1、按揭房离婚需要经贷款债权人的同意或者还清贷款后进行产权变更才可以去掉一个人的名字。2、对于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在正常情况下都对该房屋进行了抵押登记,在未经抵押权人(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如未还清贷款,该抵押不可以撤销,也就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变更,不能从房屋产权登记上去掉对方的名字。3、要想将对方的名字从产权登记上去掉的,要先还清贷款,解除对房屋设立的抵押,之后才可以进行产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