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只要“生病”就能申请“医药费”;如果房子一直“身体健康”,维修资金就成了“死账”……在“房管政策社区行活动”现场,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发现,不少市民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等方面存在着误区。
误区一房子只要“生病”,就能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解释
要看“生病”部位是否属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结构、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等;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共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备、住宅区的道路、绿地、景观、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若只有您和家人使用、别人不能使用的“专属设施”坏了,是不能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
如果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专业经营服务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而损坏,或者人为损坏,应及时恢复原状,维修费应由责任人承担。
误区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使用就是“死账”,不如不缴
解释
缴存就有利息,按相关标准执行。
业主缴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并不是“死账”,而是按照相关标准计算利息。如果当年缴存或使用了一部分资金,那么存在业主户头的钱将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如果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期限已超过一年,结余部分将按照银行一年期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并由银行定期结转。
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已建立了“洛阳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可登录“洛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网”,凭个人ID号码及密码查询维修资金缴存、利息、使用和余额情况。
误区三房主变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能过户
解释
可以过户,若房子被征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还可退还。
按照规定,如果房屋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超过首期应缴额的30%,可以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如果不足30%,受让方应按照首期缴存标准补缴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温馨提醒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时须买卖双方到场办理,办理时应携带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出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原业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票据原件、受让方契税完税证原件。
如果您买的房子没有缴存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转让时,买房者还要持身份证、原业主房屋所有权证、受让方契税完税证,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买卖公有住房(房改房)的市民,如果您已经缴存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先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手续,再办理所有权转让手续。
如果没有,可以凭“公有住房出售产权界定卡”及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
若房屋被征迁,业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余额还能取出来。您只需要携带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票据原件、房屋灭失证明以及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就可以到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误区四维修费用的分摊标准一样,有的业主会吃亏
解释
分为四种情况,可按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别承担。
【情况一】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情况二】属于单幢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情况三】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情况四】房屋未全部售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未售出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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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办理缴存时应携带的材料有: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通知单原件,若面积有误差,须提交补充协议原件。
商品房、城市房屋征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的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多层房屋每平方米45元、小高层房屋每平方米78元,高层房屋每平方米90元。
首期缴存每平方米维修资金数额,每两年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建造安装成本的5%调整一次。
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概况据业主反映(有关部门检查),小区(院)的损坏,并已过保修期,拟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选择打,)二、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清单序号维修项目工程量预算金额(元)列支范围实施时间三、主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可附页)四、参与监督的业委会委员或业主代表名单方案制定、施工单位选择等重要事项由下列业委会委员或抽选的业主代表参与监督,欢迎其他业主参与监督楼号业主姓名楼号业主姓
房屋受损,自然要修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在就派上用场了,据了解,按照现行法规,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仅限小区公共部位(如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业主房屋内部则不在维修范围内。房屋维修基金不能覆盖的这部分需要依赖保险公司赔付,不同的保险公司针对房屋财产的险种也不一样,保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内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主要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
大修基金的使用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后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同时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
六种情况包括: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应急维修资金也有“双2/3”限制吗? 实施应急维修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无需双2/3
为什么在收房时开发商要代收专项维修资金一般来说,专项维修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某单位用于完成专项维修,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1、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2、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
1、住户如果遇到四类突发的情况需要紧急抢修,可申请应急解危专项维修资金,且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2、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以物业小区为单位统一记账、统筹使用,无需“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只要认定属于应急资金使用范围的,由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即可申请使用,能够有效发挥该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一是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二是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
不缴纳维修基金是无法办理交房手续的,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相关业主不承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业主承担。
建筑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房屋漏雨、透寒等情况,五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1、过了质保期该咋办? 那么,房屋过了五年的质保期,又应该如何解决?如果房屋屋面局部发生渗漏或透寒、小漏点,通过小修小补就可达到维修防雨效果,应由物业来维护养护,所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居民所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出。 2、维修资金咋申请 当房屋漏雨严重需要进行中大修时,大面积重新做防水,屋面防水已经处于功能失效时,这时应
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办理流程:(一)应急维修申报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管部门维修便民服务站等相关单位将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应急维修情况说明或相关专业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审核。维修方案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维修项目的建成时间及保修期证明,工程预算,维修涉及范围及业主户数、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方式、施工队伍的选择
一、具体缴费标准业主按规定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标准确定:六层及以下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七层及以上的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此外南京市住宅电梯、消防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也公布,由建设单位缴存其中多层(配备电梯)住宅(含营业性车库、车位等)16元/平方米;高层住宅18元/平方米。二、交的这笔钱什么时候可以用?如果小区公共
一、办房产证是否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办房产证时,一般已经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因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在交房时缴纳的,而办房产证一般发生在交房以后,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
一、办房产证是否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办房产证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最晚在房屋交付前交纳。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1、物业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以出售、赠与等方式对房屋子以处分。房屋所有权虽然改变,但房屋需要维护这一点始终没有改变。因此业主出售房屋后,不能将自己账户中的专项维修资金取回。若出售方和买受方约定专项维修资金另行结算的,双方可以查询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后,直接进行结算,并由出售方配合买售方办理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过户手续。业主出售房屋,只是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的维护责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算各地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有区别的,比如,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期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一般来说,购买期房是维修基金会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设立住宅维修基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关公共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为维护住宅小区的良好环境,保证住宅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创造必要的条件。新建商品住宅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而逐渐损坏和老化,直接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经济承受实际能力出发,不能等到住宅需要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时再临时筹集。为此,必须在购买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