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
(二)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
(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四)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五)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六)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八)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程序
(一)所需资料
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可向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贵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一寸免冠近照3张;
4、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及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及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正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失去土地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乡(镇)或街道出具失去土地的证明及城镇居民户口(原件、复印件);
(4)4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7)长期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审核程序
1、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接受申请后,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应在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的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复审无异后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
2、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收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上报的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员办结有关手续,并在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进行标注,录入贵州省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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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1.“4050”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2.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3.低收入家庭人员。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的人员。4.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指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四)公开、公平、公正。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
1.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申请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1.申请受理:申请人
法律咨询解答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
【导语】:很多人不知道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怎么办理?具体有什么流程?为此,小编特此为您整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的办理条件、注意事项、什么流程等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办事项目名称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机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申办条件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
一、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按照《广安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进行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一)“4050”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已年满40周岁、男性已年满50周岁的人员。(二)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证且具有就业能力的人员。(三)低收入家庭人员: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员。(四)按城镇人口安置的
一、福州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1、本地城镇非农业户口;2、未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二、福州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三、福州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的材料有什么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四、福州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一、一般说,女性下岗职工,以55岁退休的多。下岗转为灵活就业自己缴纳社保的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但是,你若是下岗工人,原来在企业工作期间交养老保险达到或超过10年了,后面是自由职业,自己交费的,也可以50退休。二、下岗女性购买养老保险,满15年,包括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原则上是女的55岁退休,但如果是老企业,1994年及以前倒闭的,可以享受50岁退休等
对于处于贫困线的人家来说,也是有=相关的等级处理的,贫困之间也是有一定区别的,那么就需要了解低保五保特困人员怎样区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低保五保特困人员怎样区分 特困户就是: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
具体对象不同。特困户是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员。五保户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劳动能力的;二、无生活来源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一、特困人员的标准是什么特困人员的标准是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
具体对象不同。特困户是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员。五保户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劳动能力的;二、无生活来源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特困人员医保补助对象、条件以下人员参加医保缴费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县财政全额负担:1.特困供养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3.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4.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特困人员医保补助标准1.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2.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
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一)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二、农村“零就业家庭”: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按照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
一、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正在从事自行车修理、服装织补、修鞋、配钥匙、卖早点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且从事该职业的收入是其主要生活来源,参加了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二、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资料 1、申请人《
1、4050人员具体指的是哪一年出生的?“4050”人员是指(女1976年12月31日前、男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社保补贴,按2016年度缴纳保险费不超过100%基数的50%补贴。2、4555人员具体指的是哪一年出生的?“4555”人员是指(女1971年12月31日前、男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仍未实
特困人员是指五保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一条特困人员的认定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