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部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7-07 颁布日期:1994-07-07 文号:机械部机械监[1994]56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食宿不准超过当地接待标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4-28 颁布日期:1994-04-28 文号:厅字[1994]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8-12-01 颁布日期:1988-12-01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劳动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释 (1951年5月9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业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一九五一年三月七日公布在案。兹为便于执行起见,特对规定中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希各级劳动行政机构遵照执行。 一、规定中所称“在册人员”,包括企业方面所雇用并编入职工名册或发给工单的长期工作、季节工作、临时工作的人员。但此种临时工作人员,系指补充定员的不足,
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6-11-20 颁布日期:2006-11-20 文号:文市发[2006]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内容是什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002年12月24日 京高法发[2002]357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淀区、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总第九十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3日讨论通过了《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容是什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已失效。商标与字号的区别是什么(1)组成不同:字号只能有文字构成,而商标可以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组合。字号是用来区别企业的,而商标是用来区别企业商品和服务的。(2)核准的机关不同和受保护范围不同:企业字号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颁发给企业市场准入许
(2020)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依法惩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切实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3〕4号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于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作出的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人民
法释〔2020〕3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9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
上海瑞美克律师事务所 经验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3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切实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条 下列行政申请再审案件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 文号:84法办字第112号 发布日期:1984-09-08 执行日期:1984-09-08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参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2021.4.1 生效分别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案件的基本类型和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的具体案件类型。明确迳行裁定驳回申请再审的情形。《申请再审规定》第四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迳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进行了明确。重申当事人就再审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修正)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若干问题的解答1.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区别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既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作出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又可以通过特别程序作出裁定后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通过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与诉讼程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实现担保物权采用特别程序可以缩短周期,提高实现担保物权的效率。实现担
为了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维护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可以决定对一项或者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暂缓实施。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定暂缓执行。第二条暂缓执行由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执行机构统一办理。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