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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网约车司机需谨慎,稍有不慎成“黑车”,罚款又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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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网约车司机需谨慎,稍有不慎成“黑车”,罚款又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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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约车俨然已经成了大家常用的出行方式之一,很多网约车司机都是在自己的工作之余,兼职跑车,上下班途中顺路载客,表面上这种网约车运营模式对于司机和乘客来说是双赢,但实际上存在隐患,稍有不慎,网约车就成了“黑车”。

张某是某网约车平台注册的车主会员,兼职顺风车司机,偶尔会在上下班途中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2019年6月的一天,张某下班,刚巧接到一个顺风车订单,没想到刚接到乘客就被交管部门的执法工作人员拦住,随后张某被带回交管部门做了笔录,并被扣车,交管部门告知张某非法运营网络出租汽车,对张某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为什么在合法的网约车平台注册通过后,正常接单还会被处罚呢?

实际上在网约车平台进行注册跟是否具备从事网络出租汽车运营资格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网约车平台注册通过只能代表了车主具备在该平台接单的资格,通过了平台的审查,而平台并非职能部门,不具备审查赋予车主从事网络出租汽车运营的权利,平台只是在乘客和司机之间搭建了桥梁,大致也仅此而已。

那么要想合法的从事网络出租车业务需要具备什么资格呢?首先,司机需要取得驾驶证以及行驶证这对常见的“双证”,还需要取得另一对“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司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就像是律所与律所员工之间的关系,律所里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和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助理,律师助理就好比在平台注册单还未取得“双证”的网约车司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案件。

办理“双证”对网约车兼职司机的利与弊。

在目前的大环境下,网约车办理“双证”才能合法运营是毫无疑问的,不论是对于兼职司机来说,还是对于全职司机来说。对于兼职网约车司机要求办理“双证”明显是不切实际的,在这里我们要区分两类车,营运性车辆和非营运性车辆。

营运性车辆即出租车,网约车等,这类车相较于非营运性车辆多了八年强制报废,各类保险报废都会有大幅上升,一年两检等诸多限制,非营运性车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家车,相较而言就没有以上限制。

所以,让私家车改变使用性质,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对于私家车来说,办理“双证”绝对是弊大于利。

国家规范网约出租汽车,从严把控准入门槛其实很有必要,网约车平台顺风车车主实施的犯罪案件令人痛心,另一方面,过严的准入门槛导致此类运营模式基本失去的存在的意义,现阶段,最好的办法是在二者之间找到最合适的折中点,在不改变私家车性质的前提下,通过其它方式审查兼职网约车司机的准入资格,让网约车真正发挥整合资源,便捷市民出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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