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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离婚,三个月后再离需要重新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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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离婚,三个月后再离需要重新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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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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