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额本金还款法
即贷款人将按揭贷款的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其中:累计已还款本金=贷款本金/总还款月数*已还款月数
优点: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还款压力会越来越小,并且总的利息支出较低。
缺点:前期月供较高,还款压力很大。
适用人群:这种方式适合目前收入高,但预计将来收入会减少的人群,收入高的中年以上人群比较适合选择这种方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指借款人把按揭贷款的金额和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月之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优点:操作简单,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方便安排收支。
缺点: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数额归还而减少,银行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总利息较高。
适用人群:适用于大多数借款人,尤其是收入处于稳定状态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前期投入过大的家庭,也可以选择这种方法。
三、按期付息还本
按期付息还本是指借款人通过和银行协商,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制订不同还款时间单位。即自主决定按月、季度或年等时间间隔还款。
实际上,就是借款人按照不同财务状况,把每个月要还的钱凑成几个月一起还。
优点:还款比较灵活,适当缓解还款压力
缺点:若长时间收入处于低迷时期,可能导致无法还贷的现象。
适用人群:按期付息还本方式适用于收入不稳定人群,以及个体经营工商业者。目前很多收入与工作量直接挂钩的年轻人也有选择按期付息还本方式的倾向。
四、一次还本付息法
一次还本付息法,又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不是按照月偿还本息,而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这种方法只适合短期借贷。
计算公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年利率(%)](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优点:对于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这种方式可以减轻还款压力。
缺点:这种方法容易使贷款人缺少还款强迫外力,除非贷款人有比较好的自我安排能力,否则慎用这种方法。
适用人群: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客户,通常是有价单证(如:银行存单、国债等)质押贷款。
五、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因住房出售申请转按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小者为准)的70%,商用房最高不超过50%;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转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
六、宽限期还款法
宽限期还款法是在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基础上衍生的一种还款方式。即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周期(按月/季/年)内(最后一期除外)增加还款宽限期,借款人在宽限期内归还每期还款额的,视同正常还款,不计收宽限期罚息;超过宽限期还款的,将按实际违约天数(含宽限期天数)计收罚息。
优点:减轻支付首期款后的还款压力
缺点:这种方式如果延长还款年限,总利息也会相应增加
适用人群:此种方法主要是解决一些客户临时出差或遇特殊情况而出现的非恶意临时欠款问题,通常银行会对他们的优质客户给予此种配套优惠方案。
七、双-周供
所谓贷款“双-周供”,是指个人按揭贷款由传统的每月还款一次改为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还款额为原来月供的一半。
优点:借款人的还款总额获得了有效的减少,还款周期得以明显的缩短,客户在还款期内能省下不少利息。
缺点:双-周供对于资金安排的要求将大大高于月供,忘记或者不够还款的可能高于月供,而双-周供的罚息还要比一般的要高。
适用人群:适合工资发放时间错开的双职工家庭,以及一些从事零售、网上交易等现金流比较均衡的经营者,可以大大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八、存抵贷法
“存抵贷”是为满足那些经常有余钱以备不时之需的客户而设计的。购房者只需将活期存款账户与房屋贷款关联起来,并将自己的闲置资金放在约定的活期账户上,超过一定数额(各银行标准不同)后银行会按比例将其视作提前还贷,节省的利息作为理财收益返还给客户。
优点:缓解还贷压力,同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缺点:存款收益与股票、债券等相比略低。
适用人群:计划持有房产期限较短或有提前还贷计划,有较强融资需要,资信良好的借款人。
九、公积金转帐还贷
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一方面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年限,在享受低利率好处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每月公积金的还款额;最大程度地缩短商业贷款年限,在家庭经济可承受范围内尽可能提高每月商业贷款的还款额。
这样,月还款额的结构中就会呈现公积金份额少、商业份额多的状态。公积金账户在抵充公积金月供后,余额就能抵充商业性贷款,这样节省的利息就很可观。
优点:在享受低利率好处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每月公积金的还款额
适用人群:有住房公积金的人群
结语:现在房贷还款的方式种类繁多,对于我们来说,房贷还款方式的选择,并不是利息越低的对我们越好,我们还需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而定,只有适合自己的还贷方法才是最省钱的。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贷款买房已成为普通老百姓的主流选择。那么选择何种还贷方式更划算呢?本文为您总结出四种不同人群适合的不同还款方式,包括固定利率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和公积金自由还款,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固定利率还款各家银行的房贷固定利率标准各有不同,但其利率水平高于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房贷的优点是利率风险小、收益稳定、利率不随物价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缺点是不论银行利率如何变动,上调或是下降,借款人都
1、银行办理:如果找银行直接办理的话,必须在原贷款行才可以办理,其它银行是无法办理房子二次抵押贷款的。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银行规定,只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一定期限的房子才可以办理二次抵押贷款。2、找担保公司办理:找担保公司办理房子二次抵押贷款的原理就是,担保公司先垫资将你的剩余房贷结清,然后注销抵押登记,从银行手中拿回房产证,最后再把房产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种方式并不算二次抵押,
答:商转公贷款全称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贷)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贷、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本质是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为什么要开展商转公贷款?答:原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只能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的逐步扩大,部分已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当地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所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主要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公积金存款人的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向接受受托的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共同构成组合贷款。其中,组合贷款中住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1、贷款者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2、贷款者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3、贷款者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贷款者
1.等额本息还款例:以贷款20年,贷款100万元,算下来月还约6500元为例。第一年,其中4000元是利息,2500元是本金,也就是说,你还的钱,大部分是银行利息,而本金还的较少。到了还款期限一半的时候(比如是20年还,你已经还了10年了),利息已经在前10年还的差不多了,但是你的本金还有很大部分没还的,这些是必须的,即便你10年后条件好很多了,可以提前还了,但是后面的基本是本金,利息很少,你提前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认知里,许多人忌讳谈及死亡,认为生前立遗嘱“不吉利”。正是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往往容易出现在被继承人死后因遗产继承问题协商无果,产生甚至激化家庭矛盾,上演家族间遗产“争夺战”,使得家庭原本的温情消散殆尽。生前立好遗嘱,未雨绸缪,既能够确保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遗产,还能避免自己的“身后事”变成“麻烦事”。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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