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执行债务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
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先执行债务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
一、强制执行后债务人还是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还是没钱的,可以采取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出行的方式来处理。 被申请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二、哪些情况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 法院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有: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一般是先离婚,就房产已经协议分割或者获得判决后再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
被强制执行的人会受到的影响:被强制执行人会被要求履行财产报告义务,对拒不履行的人可能会罚款、拘留;另外法院还有权利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可视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
遇到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此时可以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还债,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这个时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能对财产分割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明到一方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好,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能否一次性离掉需要看一方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存在这些情形,法院一般都会认定夫妻感
一般来说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是中性信息,可能因为公司现金流充裕,毕竟质押要缴纳利息,会对企业形成负担。质押,就是贷款抵押的一种,只不过用股票来当质押标的物。解除质押,就是借款要到期了。被质押的股票解除质押是好事。对持股者来说是利好,说明还清了券商的欠债,股票被返回了。股权之所以可用于质押最根本还是源于股权的财产性、价值性。但股权在实际操作中的价格(尤其是股票所体现的股权价值),
1、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3、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载明的给付金钱的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下达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依法传唤债务人,并要求其出具财产清单,并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挥系统”之中查找被执行人的相关
不可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下发通知,任何法院不得冻结任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医保卡里面其实并没有钱,钱仍然在医疗保险基金里,医保卡只是用来结算,并没有实际的资金存入。也就是说法院不可能冻结医保卡里的钱,也不可能冻结医疗保险基金。以上是法院执行冻结医保金是可以的吗的解答,望采纳!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则担保人就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偿还债务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优点和缺点如下:一、城市户口的好处。1、教育资源优质;2、就业机会较多;3、社会福利相对好;4、基础设施比较健全。二、农村户口的好处。1,可以享受农村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2,可以分配建房子的土地和耕地获得粮食补贴。3,可以享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惠。4,孩子义务教育免费。
一般来说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是中性信息,可能因为公司现金流充裕,毕竟质押要缴纳利息,会对企业形成负担。质押,就是贷款抵押的一种,只不过用股票来当质押标的物。解除质押,就是借款要到期了。被质押的股票解除质押是好事。对持股者来说是利好,说明还清了券商的欠债,股票被返回了。股权之所以可用于质押最根本还是源于股权的财产性、价值性。但股权在实际操作中的价格(尤其是股票所体现的股权价值),
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有期限限制,要在中止的情形消失后两年内申请恢复执行。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就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
如果执行的原因配偶没有什么法律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上述第1-
1、独立董事,又称作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表决权不受任何一方股东的影响,并且只对自己的表决负全部责任。2、非执行董事也是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任职,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不同,独立董事是有独立性的。非执行董事,一般
不可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下发通知,任何法院不得冻结任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医保卡里面其实并没有钱,钱仍然在医疗保险基金里,医保卡只是用来结算,并没有实际的资金存入。也就是说法院不可能冻结医保卡里的钱,也不可能冻结医疗保险基金。以上是法院执行冻结医保金是可以的吗的解答,望采纳!
贷款逾期对担保人后果有:1、如果是一般担保,借款人偿还不了贷款,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逾期了,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3、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还不了贷款的话,担保人的财产还可能会被查封。当贷款担保人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挺大的,所以最好不要轻易答应别人去做贷款担保人。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关于我想了解一下先办护照还是先办签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先办护照然后再办理签证。护照是证明该国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和到国外旅行或者居留时需要办理护照这种证件。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所以要先办理护照再办理签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