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债权进入执行程序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债权人能否选择先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对于执行顺序的选择,应当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毫无疑问应当选择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是可以选择执行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其中任何一人的责任财产。
其次,如果债务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都有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且债务人财产性质和担保人的财产性质相同,两者财产价值总额超过执行标的。
那么该案查封措施属于超标的查封,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对超过执行标的部分的查封措施。若先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并非最终责任人,其还需向债务人再追偿。
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应当优先解除对担保人财产的查封措施。
最后,如果债务人的财产性质和担保人的财产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应当在考虑执行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下,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
例如,被执行财产有房屋和银行存款,就应当选择银行存款作为被执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财产权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理念的见》
《河南高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异议复案办理指》
《人民司法.案例》执行中不宜机械适用连带债务清偿法理欧宏伟(35.099)
法院有权利冻结或查封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当然也包括你提到的超额财产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虽然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但仲裁委员会无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仲裁委员会只能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条明确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子女欠款是否会执行父母的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若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儿子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2、孩子如果是年满18岁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3、如果孩子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父母没有偿还的义务。父母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
夫妻财产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热议话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婚前房产的归属、夫妻债务的偿还等。近期,海燕律师也接到较多此类法律咨询,尤其是关于“老赖”配偶财产能否执行以及如何执行的问题。为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和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通常情况下人们会认为,只要拿到胜诉判决便可高枕无忧了,但海燕律师告诉你,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比如前来咨询的一位当事人王先生表示,自己满心欢喜拿到了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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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财产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是执行的顺序有差异。 看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两者的执行次序是有差别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
您问的是否是被执行人名下公司的财产是否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如果是独立法人的话,其财产独立于被执行人,原则上是不能被执行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给该公司,或该公司的账目、运营等于被执行人混同的,则有可能执行到该公司的资产。
一、被执行人子女财产会被执行吗不会执行,执行只能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与他人财产无关,包括家属近亲属。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被执行人的子女尚未成年或者尚未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但其名下却有大量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大额理财产品等财产,此时如果被执行人及其子女不能提供证
案件已经执行完毕,就应当立即删除。如果不删除,可以找案件承办人,要求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一个有债务纠纷的案件中,法院发现债权人和保证人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执行是否存在顺序? 根据《担保法》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人们会选择为他人充当担保人的角色,一般债务人换不起债务时,往往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人配偶名下的房产会被执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人配偶名下的房产会被执行吗 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可行的,但其配偶名下的财产不可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而应在对夫妻共同财
【法律分析】 在法院执行阶段,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主要原因有两方面: 一是不按时、如实申诉财产的; 二是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 妨害执行、转移财产的行为也适用司法拘留。执行局拘留被执行人,常用的理由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这个是个非常大的方面,也是非常容易满足的,因为判决生效后在履行期间内不履行,本身就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要是履行了就走不到执行这一步,不过执行局并不能因为这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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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需要先要明确担保人是何种类型担保。如果是保证人则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只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2、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3、债务人清算无法还清的债务,由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起诉买车人卖车人及司机吗,如果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执行卖车人的财产
根据《执行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查封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这是基于保护特殊主体的特殊权利的目的,通过专门法律赋予其优先受偿法律效力的结果
执行依据,通常是指具有给付内容并能据以强制执行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依据法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对案件重新审理并作出新的裁判的请求,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为平衡好保障当事人权利与维护生效裁判稳定性的关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分析:查询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1、 打电话到所属法院执行局查询大概情况;2、 案件所属法院的官网可提供查询,但是本人需要有案号和法院提供的密码(密码在受理通知书上会有);3、上面两种方法都不行的,那就直接打区号+12368查询热线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
担保人配偶的财产不可以执行。 担保人是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要执行也只能执行担保人个人的。如果想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才能执行。如果夫妻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则不能直接执行。除非担保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签字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双方担保,可以执行双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