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入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费。
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
(1)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
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
(2)印花税(可能还会发生车船使用税、房产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如咨询费、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并符合资本化条件)。
二、开办费的归集和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第五款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一)开办费的归集
⒈《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凡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都应按月提取折旧,而不分企业是否正式开始生产经营。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做出了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其摊销的开始时间是"取得当月",而不论是在筹建期间还是生产经营期间取得。
(二)开办费的摊销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三、账务处理
1、发生的费用支出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账务处理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一、购入时:统一先在低值易耗品进行归集,会计分录如下:借:低值易耗品贷:银行存款二、领用时:根据不同的用途,进行合理的分类1、生产或项目领用使用,则借:生产成本-贷:低值易耗品2、管理部门或销售部门使用借:管理(销售)费用---------费(具体费用
固定资产要求进项税额转出,但是固定资产已经报废。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
法定代表人如果以汽车作为出资,需要进行评估后,将汽车过户到公司名下,并去工商局变更股权份额或实缴注册资本,会计科目里将汽车作为企业的实缴资本入账;如先办理了过户手续,则汽车可视为企业的体外资产,经确认后形成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权,可到工商局办理债转股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流程:1)到车管所领取车辆过户申请表,协议书。2)填写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单位车辆:需盖公章,买卖双方证明,新车主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答: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增值税检查凋账方法》(国税发〔1998〕44号)规定,查补增值税账务调整,应设置“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全部调整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即贷方余额)并予转出:(1)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则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2)若“应交税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
1、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答:独资企业,股东分红不要交个人所得税。⑶有限责任公司查账征收企业,分给个人股东分红,要交20%个人所得税。(注:年终利润分配,股东分红的金额多少?是依据董事会的决定,来进行分配的,从利润分配先转到应付股利)会计分录: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贷:应付股利⑵(支付给个人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股利(如股东其名字多,可造一张表统一发放)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
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受让人;贷:长期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 。受到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3、受让股权单位,借:长期收款—投资其他股份—被投资单位,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
资产评估增值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但国家规定评估增值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
问:我公司是国有全资子公司,从事复印,晒图业务,现有客户要回扣,请问都有那些回扣方式,账务怎样处理? 答:1、请参照下面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贵公司拟实施的折扣方式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六条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账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损益类科目,主要用来核算下列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当计人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或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的具体规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具体体
合同费用的确认①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A、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B、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建造合同的主要账务处理①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借:工程施工--合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二、本科目可按“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 (一)企业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款”
通常会计处理为: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可以参
取得发票与认证抵扣间隔期内,这部分进项税额如何入账,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参照下述规定,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认证抵扣时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六)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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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20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贷:有关科目同时: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借:专项应付款贷:有关科目4、拨款结余上交:借: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通常会计处理为: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立“所得税”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
我银行近日在某商场购买办公用品(转账支付),经办人员在回单位途中遗失原始发票。请问按照税法规定我行该采取何种办法进行补救,才能取得合规的报销凭据?律师解答:《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11]32号)第六条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