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文件,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种类型则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文解析如下。
促销礼品赠送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这些赠送的共同点是,只有个人购买了企业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才会获得相应物品或服务的赠送,实质上企业的一种促销行为,相关赠品的成本已经被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所吸收。
换句话说,个人实际已经为取得这些赠品变相支付了价款。因此,这些赠品的取得是有偿的,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这些项目中,企业赠送礼品并不是以个人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为前提。因此,个人是无偿取得这些赠品的。财税[2011]50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这些赠品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对个人取得的因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是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涉及赠品(包括实物和劳务)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问题,财税[2011]50号文件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当然,在第二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类型中,必须是企业直接向个人发放赠品,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发放的形式有所变化,则未必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比如,洗发水生产企业推出一款新洗发水,需要进行广告宣传,如果该洗发水生产企业直接将赠品随机发放(包括现场发放或邮寄发放),都需要按“其他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企业不是直接发放,而是把赠品无偿提供给时尚杂志(当然,一般该洗发水生产企业在该杂志上作了相应的广告),通过时尚杂志捆绑发放,该洗发水生产企业是把赠品无偿赠送给杂志的,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而杂志在销售时捆绑提供该赠品,则属于财税[2011]50号文件第一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类型。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杂志发行机构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3种赠品发放类型,企业在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第三种情况下,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企业可以要求个人先完税后再给予赠送,而对于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的赠品,企业很难扣缴个人应纳所得税。
这就意味着,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需要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基本是由企业承担的。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部分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承担,但是企业不能将承担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关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问题。目前,各地都在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企业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
除了第三种情况关于个人抽奖所得的可以操作外,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企业即使自行承担了个人所得税,也很难获取这些取得赠品个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就这部分项目进行明细申报,企业可能会面临现实操作中的难题。
第三,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或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个人发放赠品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可以根据财税[2011]5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促销礼品赠送的流转税处理
企业促销礼品赠送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流转税的处理,货物赠送的涉及增值税,劳务赠送的涉及营业税。
对于企业在促销活动赠品的增值税问题,在国家层面并无明确的文件规定,实务中通常是将企业的赠品赠送行为作为无偿赠与行为,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近年来,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有所变动,主要针对财税[2011]50号文件第一条提到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促销礼品赠送行为。
比如,安徽省国税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规定,商业企业在顾客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给予顾客一定数额的代金券,允许顾客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商品范围内,使用代金券购买商品的行为,不属于无偿赠送商品的行为,不应按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四川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中对于对商业企业采取“购物返券”、“买一赠一”等方式赠送给消费者的货物和购物券,应如何确定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问题规定,商业企业的“购物返券”行为不是无偿赠送,不能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购物返券与商业折扣的销售方式相似,因此购物返券应该比照商业折扣,按实际取得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入计算增值税。
商场从顾客手中收回的购物券,其收入已在购物返券时体现,不应征收增值税。买一赠一是目前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其行为性质属于降价销售,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而对于财税[2011]50号文件第二条提到的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赠送类型中,企业发放赠品在增值税上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如果企业赠送的是服务,就涉及营业税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只有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和单位或者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属于视同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需要征收营业税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并无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规定,不需要征收营业税。
对于财税[2011]50号文件第一条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如果涉及赠送劳务的,对单位只按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比如,某餐饮企业实行消费积分,积累一定的积分可以兑换一定的餐饮消费金额,或者企业采取充值100元按120元计算可消费金额,这里都是按企业实际取得的收入额征税。
而对于财税[2011]50号文件第二条提到的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赠送中,企业无偿提供服务的,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比如,某餐饮企业开业第一天,对随机对象实行免费试吃,此时企业虽然提供了营业税应税劳务,但未取得营业额,不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列举的视同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则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应纳税额为零。
礼品赠送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而对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及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的额外抽奖奖励支出,在性质上如何界定?如果界定为捐赠,则这些捐赠则不属于公益、救济行捐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在实务中还有待探讨。本文认为,对于企业在业务宣传和广告中的对随机对象发放的相关赠品支出,可以作为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按限额扣除。
对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向非本单位人员发放的赠品支出如何处理,可能有很大争议,实务中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发放的是一些印有企业宣传标志的小额礼品,可以作为业务宣传费扣除。如果属于大额的礼品赠送,比如某企业开年会,参会者每人发一台苹果手机或笔记本电脑,也作为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很难得到认同。
对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这部分奖励支出应该作为企业的合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因为企业在产品或服务定价时应该考虑了这部分支出,对应的收入也已经在销售收入中体现。
最后,企业促销赠送行为中,为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支出,一律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私人对私人账户转账本身不需要交税,但是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如果是公司账户以工资的名义转账到个人账户上就需要交纳税收。另外,企业向股东分派利润出去时,也需要缴税
在公司的正常运营中,当公司开始减资时,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有收入,包含本金的退回、利润的分配、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各种项目名称的款项等等,都被称作为减资对价。那么减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减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对被投资企业减资取得的资产,
一、个人离退休后返聘取得工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
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目前由哪些商业银行承办?答: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目前委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承办。问: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一)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综字[1997]144号)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二)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均应纳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
一、低吸高抛赚取的差价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二、分红要交个人所得税: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之前是按5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需
1、残废军人也属于残疾人范畴,可以享受减征免征个税优惠政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
补贴,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补贴和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为:《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是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补充,为了促进这两项制度的发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消息,自2014年1月1 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纳部分是否要征缴个人所得税需要分情况对待:(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
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但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面小编就劳动者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需要纳税的问题进行一下简单的分析:一、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需按一定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缺乏生活保障,因此,
1、残废军人也属于残疾人范畴,可以享受减征免征个税优惠政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
员工报销探亲路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国税函[2001]336号文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路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因此,企业给中方人员报销超过标准的探亲路费,应当并入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红包要缴税吗?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春节抢红包了么?“微信公开课”日前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猴年春节期间(除夕到初五)微信红包总收发次数达321亿次,总计有5、16亿人通过红包与亲朋好友分享节日欢乐。仅除夕当晚就有1、8亿人参与摇红包,摇动次数最多的人摇了13000次!(向他的肱
微信红包通常分为普通红包和拼手气红包,发放红包的可以是个人或企业,接收红包的通常为个人。取得个人发放的红包,与取得企业发放红包、现金红包和非现金红包的纳税义务不尽相同。本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等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其中需要缴税吗?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抚恤金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
变更法人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变更股东,有应税所得的,需要交所得税。法定代表人变更,正常情况下是不涉及钱款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支付一定钱款为前提、双方才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户口证明是结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证件之一,结婚登记需要户口证明,除了为了身份证的信息印证,以便核实身份,还可以通过户口证明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大部分父母都是为了子女将来的幸福考虑和着想的,父母不给户口本,一定有他们的原因。对于家庭内的矛盾,这时候一定要进行充分的沟通,与父母交换意见,听听父母的顾虑,也慎重考虑自己打算结婚的决定,最好是说服父母拿出户口本,在父母的祝福之下走入婚姻的殿堂。如果不能成功拿
一,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颁发的奖金或奖品,经税务部门核准,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二,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文件的规定,对乡镇(含)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活动宣传过程中赠送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就是不需要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