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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二十几年前超生,沈现还追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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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二十几年前超生,沈现还追责吗?
1个回答

十几二十年了就不会处罚,处罚期限也过了。根据《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计划生育超生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因此该处罚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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