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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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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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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6个月,单位仍然未与劳动者签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未签合同,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在职的劳动者,不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年的规定,离职后,超过1年就无法仲裁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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