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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怎么领取,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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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怎么领取,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个回答

律师解答按照下列步骤领取不动产权证:

1、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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