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2020修订版事项隐患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排查频次1.1资质证照1.1.1缺少资质证照1.1.1.1未取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第七条: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首次1.1.1.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首次1.1.1.3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
第十四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应进行消防验收。首次1.1.1.4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文件。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第十七条:应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首次1.1.1.5企业新、改、扩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安全设施“三同时”批复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企业新、改、扩项目应按照规定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试生产(使用)备案意见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首次1.1.1.6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1.1.1.7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首次1.1.1.8未取得易制毒品备案登记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首次1.1.1.9未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证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首次1.1.1.10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批复文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7)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首次1.1.1.11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首次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1.1.2.1营业执照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与实际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年度1.1.2.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不是合法有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2017年修订版)年度1.1.2.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不是合法有效。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第二十一条登记企业不得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年度1.1.2.4工业产品许可证不是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自变化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变更申请。
年度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1.2.1.1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法第21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12条;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XXX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此部分新划分至卫健委监管年度1.2.1.2未按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此部分新划分至卫健委监管年度1.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1.2.2.1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XXX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年度1.2.2.2未按规定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1.2.3其他1.2.3.1未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1.3.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年度1.2.4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度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1.3安全规章制度1.3.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1.3.1.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第19条;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0931号)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年度1.3.1.2未明确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1.4.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年度1.3.2安全管理制度缺陷1.3.2.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3.1: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年度1.3.2.2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XXX号)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
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年度1.3.2.3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1.3.3.1未按规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4.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年度1.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1.3.4.1未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3.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5.3.4.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年度1.3.4.2未按规定及时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4.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年度1.3.4.3未按规定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5.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年度1.3.5其他1.3.5.1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1.4.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年度1.4安全培训教育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足1.4.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后6个月内未参加培训考核。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二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年度1.4.1.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后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63号令)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年度1.4.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1.4.2.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年度1.4.2.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年度1.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年度1.4.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年度1.4.3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1.4.3.1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26条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三章年度1.4.4其他1.4.4.1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4.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年度1.4.4.2管理部门、班组未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月度1.4.4.3未按照规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4.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年度1.4.4.4未按照规定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4.1.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年度1.5安全投入1.5.1安全投入不足1.5.1.1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安全投入资金,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等。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财企201216号)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年度1.5.2安全投入使用缺陷1.5.2.1安全投入使用不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财企201216号)
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等九条内容。年度1.5.3其他1.5.3.1未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月度1.5.3.2未按规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12月9日;
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XXX号)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年新安法修正案中重点提出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年度1.5.3.3未按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年度1.5.3.4未按规定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未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年度1.6相关方管理1.6.1相关方资质缺陷1.6.1.1未对相关方有关安全资质和能力确认,或相关方不具备合格资质。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6.4.1: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月度1.6.2安全职责约定缺陷1.6.2.1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或未在劳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6.4.1: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年度1.6.3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缺陷1.6.3.1未按规定进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006-2010)5.5.4: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年度1.6.4其他1.6.4.1未按规定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过程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6.4.1: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5.6.4.2:企业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年度1.7个体防护装备1.7.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不足1.7.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场所中,未佩戴或佩戴不正确的。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9510-2013)4.1年度1.7.1.2个体防护装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9510-2013)4.2年度1.7.1.3降低防护装备的发放范围和标准。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9510-2013)4.2年度1.7.1.4个体防护装备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9510-2013)4.2年度1.7.1.5未按个体防护装备的分类、分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9510-2013)7年度1.7.1.6未按个体防护装备使用范围进行配备。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9510-2013)7年度1.7.2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缺陷1.7.2.1未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年度1.7.2.2未建立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年度1.7.2.3未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选用、使用、维修保养等的培训。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9510-2013)9.8年度1.7.2.4未对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第四次修正)
第二十一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年度1.7.2.5未对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护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第二十一条:对职业病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年度1.7.2.6未对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护应急救援设施进行定期检、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第二十一条:对职业病应急救援设施,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年度1.8职业健康1.8.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缺陷1.8.1.1未按规定申报危害因素岗位,申报内容不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第二条:企业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年度1.8.1.2未按规定申请变更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第八条:企业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年度1.8.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缺陷1.8.2.1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二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年度1.8.2.2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年度1.8.2.3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有关要求)用人单位每月至少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监测(实时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除外)。工作场所劳动者人数较多、化学有害因素浓度或物理危害因素强度较高的,用人单位应加大监测频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月度1.8.2.4职业病检测评价因素不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年度1.8.3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缺陷1.8.3.1未按规定公告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第四次修正)
第二十一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年度1.8.3.2未按规定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第四次修正)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年度1.8.4职业健康检查缺陷1.8.4.1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第四次修正)
第三十一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年度1.8.4.2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年度1.8.4.3体检结果未通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三十一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应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年度1.8.5其他1.8.5.1未按相关规定将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岗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第四次修正)第57条: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年度1.8.5.2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二章年度1.9应急管理1.9.1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缺陷1.9.1.1未按规定设置应急救援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六十一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年度1.9.2应急预案制定及管理缺陷1.9.2.1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第二章年度1.9.2.2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第三章年度1.9.2.3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的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第四章年度1.9.3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缺陷1.9.3.1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的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第五章年度1.9.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设置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缺陷1.9.4.1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管理和维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年度1.1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0.1事故隐患排查不足1.10.1.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三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
第二章每月1.10.2事故隐患治理不足1.10.2.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每月1.10.3事故隐患上报不足1.10.3.1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
每月1.10.4其他1.10.4.1未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每月1.10.4.2未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的防控。
每月1.10.5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000-2016)1.11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11.1事故报告缺陷1.11.1.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一章、
第二章每月1.11.2事故调查和处理缺陷1.11.2.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三章每月1.11.2.2未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四章每月1.12其他1.12.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1.12.1.1未取得安装监检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首次1.12.1.2未按规定进行使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首次1.12.1.3未按照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季度1.12.1.4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季度1.12.1.4报废后未按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季度1.12.1.5未制定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年度1.12.1.6未按规定进行风险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2年度1.12.1.7未按规定进行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5季度1.13风险评价与隐患控制1.13.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方面的隐患。
1.13.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行更新。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2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1.13.2.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2.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2.3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2.4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3在隐患治理方面的隐患。1.13.3.1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3.2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未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XXXX2008)年度1.13.3.3企业未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哪些内容?需要哪些资料?一、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
医院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自查报告为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__县卫生局《关于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督察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认真组织学习,逐条领会,严格按要求认真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医院由院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合组,对医院各个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为了抓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一、排查目的通过排查,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排查工作安排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1.集中排查阶段,从3月1日到4月底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1、各部门、车间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__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___镇、部门也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部门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__的安全畅通。__以桥隧安全排查、道路安全保障等为重点,全面系统地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本年度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截至12月_日,养护部门累计排查一般隐患__处,已治理__处,整改率1%;排查重大隐患_处,其中水毁边坡_处,桥梁伸缩缝_处,桥梁支架隐患一处,全部完成治理,整改率1%,累计落实资金___万元。路政部门对辖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五落实是什么?安全生产隐患五落实的具体内容为: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党政同责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政“一把手”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也就是说,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岗双责是指分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谁主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目录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2.设计与总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133.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16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195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96仪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37电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68应急与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99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43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一)安全领导能力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
名称部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依据法规标准编制)目录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2.设计与总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133.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16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195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96仪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37电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68应急与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99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43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的认定标准为: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除此之外,还有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特约嘉宾律师:陈宝雯律师。 一、一般来说,比例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
安全生产事故确定标准是怎样的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3.重大事故:造成1 0人以上3
一、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处罚标准是什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仅受到了1至105个工作日失能伤害则属于轻伤标准中规定的轻伤,具体按安全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事故伤亡事故分类标准;(B646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作日,这是根据中
一、安全生产事故罪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安全生产事故罪处罚以及加重情形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下同),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4,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事故分为:1、特别重大事故,下同),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暂行规定》,为了切实提高我监理部安全监理水平,使安全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实施细则”以指导本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 一、 隐患排查的内容及排查的重点 1、 高处坠落 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