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九十日。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
1、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定上诉期分为十五日和十日。2、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3、如果不服一审裁定,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
当事人因没签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而仲裁庭则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案件,至多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
根据规定招标法规定的质疑时间回答如下: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按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固定。截标前10日前提出。2、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条款、评
1、鱼池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没有上限的。2、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一般是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诉讼时效为2年。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
行政机关不作为可以诉讼,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会进行受理,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起诉期限是两个月,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诉讼。 一、行政机关不作为是否可以诉讼 行政机关不作为可以诉讼,提醒您,如果当事人申请法院保护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永久也就是长期保管,定期一般可分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如下:1、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2、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3、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
一、刑法规定的拘留期限是多久1、刑法规定的拘留期限是三十七天以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对此有7天的审查时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
1.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具体是几年,可以由业主和物业自己协议商定期限。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十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
监控工程属于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这段时间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话,应该由原施工单位维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1、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10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
1.行政复议法规定了两种最终裁决的情形: (1)国务院的复议决定。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规定为,对行政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这个时效从违法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会再进行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追诉时效可以延长至五年。【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派出机构一般是指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分局)等。政府派出机构,指作为某一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而设置的工作机构。派出机构的行政职能具有单一性且与设置其的行政机关相同,因而被认为具有部门权限或专门权限机关的性质。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虽原则上“对口”设置,但各地也不尽相同故而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机构的范围也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