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分析:有营业执照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不能办理失业登记,也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的可以联系人社局进行询问。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其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其三进行失业登记;其四有求职要求并且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如果是主动辞职,不属于非自愿性失业,就不能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
申办退休的程序:t 第一步:档案移交、领表t 参保人员可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内携带其档案存档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到档案存档部门办理申请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在档案存档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1份)、《联系卡》(1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份)、《退休申报通知书》。t 第二步:填表盖章t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
网友提问:刚成立的企业,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如何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有时限要求吗?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业务流程(试行)》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
店面的租赁人接收到拆迁消息后应当及时和出租人联系,协商有关合同的变更及履行等事项。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或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告知拆迁单位,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近几年,农村村民私下买卖宅基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随着农村土地价值的不断增涨,特别是在遇上拆迁的时候,有好多村民都想反悔,都想要回自己卖出的宅基地。
只是原房屋(被拆迁房屋)的变态1、房屋拆迁之后还能继承。2、房屋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未拆迁之前是,拆迁之后因该房屋而取得的房屋及其他补偿,其产权归属不因拆迁而改变,即仍然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
近几年,农村村民私下买卖宅基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随着农村土地价值的不断增涨,特别是在遇上拆迁的时候,有好多村民都想反悔,都想要回自己卖出的宅基地。近日,就有一位厦门的当事人咨询律师说,他们之前有一个宅基地,卖给了外村人,但外村人又卖给了他们本村的村民,现在要拆迁,自己的宅基地还能不能要回来,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赔偿款应该赔给谁?一般来说,农村房屋买卖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城市居民与农村村民之间
一、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拆迁时会按照门面补偿吗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住宅房屋经批准用于经营活动的,是可以按门面房的标准进行拆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
1:员工在未达到退休年龄被单位无理由辞退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应赔偿如下:公司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是需要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根据
主要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4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
办营业执照可以不开店。但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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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最多可以补缴几年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单位补交的话,没有补交的时间限制,只要帮员工缴纳满15年即可; 2、如果是个人的话,国家规定,个人要想退休之后能领取养老金必须要交够15年的社保,因此没有十五年的,就要补缴够,缺多少年就补多少年。 一、补缴社保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户口在娘家,拆迁当然有补偿。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 2、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
法律分析:是可以补缴的。 1.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2.补缴时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说了算。(2)如果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补偿款和安置房是遗产,由你姥姥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两位老人的父母还活着,老人的父母也有权继承,外孙女虽然户口与姥爷在一起,但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除非是外孙女的母亲去世了,外孙女才有权代位继承
医疗保险退休后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不再缴纳,若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达到年限为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如遇拆迁买受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动迁款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动迁款按照三七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处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
一、医保退休必须交多少年 1、退休医保要交十五年,社保交满十五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十五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