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那被告怎么办?
诉讼中的情况也是复杂多变,即使诉讼已经开始了,但原告也可能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撤回起诉等,那法律上怎么规定这些“意外情况”呢?
沈律师今天分享的案例就涉及到了原告在诉讼中增加请求的问题。
案件的原告认为征收补偿不符合法律要求,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征收人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补偿,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认为自己要求的补偿数额较低,于是请求再次增加补偿数额,由原来请求的补偿51万元增加到56万元,原告并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
在原告提出增加补偿数额之后,被告请求重新指定证据提交期限和答辩期限,但人民法院未予准许,并在此基础之上作出了判决。
判决作出之后,被告认为该判决违反了相关程序要求,提出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人民法院对这一事实进行了认定,同时,其认为在原告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增加诉讼请求,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赋予被告重新举证和答辩的期限。
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原则上应给被告指定新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以保证法律赋予其的答辩权。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并非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而是在既有证据基础上对诉讼请求进一步明确或者扩充,则并非均需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
沈律师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举证期限以及答辩期限的设置本身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原被告之间能够平等对抗,在双方充分表达观点、展示证据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但是为了尽快实现公平正义,也不能无限期的延长。
你好,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投诉
试用期内不加班被开除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等等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由于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如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你好,在住宅楼里进行营业,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工商局去反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怎么申请自留地在我国成立初期,土地都归国家所有,但给农民自己保留了一小部分归自己所支配土地,所以叫自留地。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申请自留地有许多政策限制,具体要咨询一下村委会。自留地怎么办土地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
二审中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的怎么办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当向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提出。审判长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的情况,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可以合并审理。比如,某一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争吵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原告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及误工损失。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又向审判长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其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
民事诉讼开庭时作为原告需要注意以下情况:第一,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携带法院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起诉状;第三,就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来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第四,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第五,如果和解自己需要有一个底线。法庭上原告如何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
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死亡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等待被告的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如果经通知参加诉讼,依法变更被告。如果经通知,其继承人不参加,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并可以强制执行被告的遗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以
找被告做什么?问题叙述不清,不能一概而论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但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我国财产保全一般会在五日内作出裁定后生效,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后生效。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我国财产保全一般会在五日内作出裁定后生效,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后生效。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
告法院可以向检查机关举报,或者向上级法院或最高院申请上诉。 如果对二审也不满意,可向上级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诉的程序如下: 1、持上诉状正本及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 4、地方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综合民诉法第136、13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
一审中的第三人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在民事审判活动中,除了当事人还可能有第三人参加诉讼,那么一审中的第三人在二审中仍应列为第三人还是被上诉人呢?一审中的第三人在二审中仍应列为第三人还是被上诉人?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其地位相当于当事人,所以可以成为二审的被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相当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有独立请
法律分析:搜集对方与事实不符的证据,积极应诉答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你好,正在开庭时原告不能自行修改起诉书;被告可另起一案以证提出反诉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由买受人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货物损坏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