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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住院,出院时医生给开了病假单,建议休息15天,但我在休息期间去上班了是否还需要去医院再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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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住院,出院时医生给开了病假单,建议休息15天,但我在休息期间去上班了是否还需要去医院再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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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假满时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诊继续开。职工工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告知需要休养4个月,但只是开具了一个月休养证明,是因为按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规定的权限所致。

假期临近结束时,到医疗机构复诊,需要继续休养的,执业医师会继续开具休养证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三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 假 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

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第八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 假 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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