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找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可以拨打的电话
直接拨打12333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电话。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上文中已经给出了劳动监察部门的几个职责,只要是出现了这些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对方就会立案处理的,在举报的时候还要提交和用人单位的关系证明,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一、劳动监察是什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二、什么情况下才走劳动监察1、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1、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1、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开始的,在2008年之前,我国是不存在劳动补偿金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
1、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开始的,在2008年之前,我国是不存在劳动补偿金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
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其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失性解除情形和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附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方(聘用企业)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都知道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驾驶小汽车但是他们往往可能会一句不用担心而导致违法了《道路法统安全法》。那么城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城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1、无机
村务账目应当按时公开,村民可以查账
法律分析:改选是指委员还在支部,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不适宜再当支部委员重新选举委员。补选是指委员调出支部导致委员空出或者支部认为需要增加委员以更顺利的开展支部工作,增加一名委员。换届是指支委会到任,重新选举支委班子,所有委员从新选举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回定金 定金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具体情形: (一)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 这里也会涉及很多原因,我们以买房为例: 现在买房大多都是通过首付 按揭的方式,实践中,不乏会出现购房者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 签合同交定金之后,购房者反悔不卖房; 购房者没有办下来贷款手续,导致
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规收取物业费;2、未经同意而增加服务;3、延期交房;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5、没有收房;6、没有签合同;7、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
建议询问当地的社保中心V
可以报警的情形是: 1、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的情节、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犯罪案件的起诉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假设符合上述备案条件,但公安机关不予备案的。 根据规定,受害人可以有两种救济方式。受害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控告上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
随着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规则也越来越细了,有时违反交通规则还会遭到派出所扣车,那么派出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派出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
转让出售无偿受赠的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是: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再次转让出售时以净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
询问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
法律分析:可以。在换乘高铁的时候不出站直接换乘,需要换领纸质车票才可以乘车,不可以凭身份证直接换成。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只对持纸质联程车票,即到达及接续列车车票均为纸质的旅客,提供便捷换乘服务。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时,应当办理中转签证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
一、物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物业法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