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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簿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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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簿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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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簿丢了怎么补办

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通常,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与微机资料库里的资料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基本上这种情况和上述补办户口本的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在补办户口本的过程中,还需提交户主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者村委证明(可能有的地方需要你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

补办户口本是不用缴纳手续费的,一般情况下只用缴纳工本费。至于工本费多少,各地又有不同。一般是5到20元不等。

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户口簿中记录着一家人的基本信息,而且每一个信息都是及其有用的,本身户口簿就是一种身份证明,要是被不法人员捡到了可能会带来一些损失。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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