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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休完的年假自动清零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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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休完的年假自动清零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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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休完的年假自动清零的做法合理吗

这取决于年假的性质。如果是福利年假,那么公司可以按自己的规则操作,清零也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是法定年假,那么是不能清零的,安排不了则应该发放成三倍工资给你。

工作一年以上不满十年5天,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10天,二十年以上15天,当然,在你们企业企业制度健全合理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有福利年假,福利假期天数大于你应该享受的法定年假,那么这个是可以冲抵你的法定年假的。

这个冲抵请不要误读了,其关系是法定年假在天数上可以包含于福利年假的关系。冲抵若有余数,也不能清零。不过如果你是企业领导层,我建议你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克扣员工,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措施,例如即便没有休完的是福利年假,也累积到下一年,并要求人资部门下一年一定要处理了累积的休假,或者发1.5倍左右的工资作为补偿,保住你的福利体系的福利性很有好处;如果是没有修完的是法定年假,该给钱就给钱。

如果你是HR,可以按照以上方法向企业提建议,并且下一年度完善你的年假管控制度,避免这种现象出现。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年假要休的也是在当年休,一般不会让职工留到下年还休的,如果说职工的因为一些情况无法休假的,公司可以给适当的补偿,年假每一年都会有,所以不会去年的留到今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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