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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开发商处购买了一个车位,只有购买合同,没有产权,并且从来都没有使用过,物业公司要收取车位管理服务费,合法吗?

问题描述

我从开发商处购买了一个车位,只有购买合同,没有产权,并且从来都没有使用过,物业公司要收取车位管理服务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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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费用一般由实际产权人缴纳。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付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二手房买卖遗留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原房主进行交纳;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交纳,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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