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请问,该厂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律师解答:
首先,在增值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规定,再生水免征增值税。
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其次,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共污水处理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规定,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
2.专门从事城镇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
3.根据国家规定获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或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生活污水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条件。
4.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具备国家相应职业资格。
5.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相关验收。
6.项目经设区的市或者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总量核查。
7.排放水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该厂还有污水处理项目之外的其他收入,则按照减免税管理的有关要求,减免税收入与非减免部分要分别单独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再次强调了相关收入要单独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今后5年内结转抵免。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5号)列举了城市公共污水处理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额的4种专用设备:膜生物反应器、紫外消毒灯、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干化机。
一、税收优惠政策内容(一)增值税和营业税1、对安置残疾人(“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即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
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可享受免征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5号)对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作了如下具体明确:一是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二是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是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四是对高校学生食堂
一、契税1、个人购买经适房,契税的征收是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减半。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适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3、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4、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改造型安置房的,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型安置房,契税按法定税率减半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
与经济特区相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所得税1.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仍按3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
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律师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的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一、录用哪些残疾人士有税收优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二、企业还需符合哪些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一是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价外费用指价外吸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补费用。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
税率优惠中小型超市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其他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中小型超市,可以享受20%这档税率。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对安排下岗职工就业的中小型超市,根据财政部、国
1、经济特区。(1)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经济特区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外国企业来源于经济特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了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可以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的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需要给予更多减税、免税优惠的,由所在地省、市人民政府决定。(3)设在经济
近年来,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良性和快速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尤其是今年初,国务院发布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从财政、税收、劳动工时、人才培训、金融、电信、知识产权保护、海关监管等多个方面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但是,一些服务企业对其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时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十分清楚。笔者对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作了梳理。创办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征
独生子女证现在已经不能办理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我国现在已不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了。
一、涉农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1、尘肺一期,评定残疾的可能在四级到五级伤残。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
(1)医保上能报销的医用材料有哪些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不属于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
1、因存款或者账户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2、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3、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结、扣划。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5、国库库款不得冻结、扣划。6、因资金的专属性而一般不得冻结扣划。7、“工会经费集中户”不得因企业欠债冻结扣划。8、信托财产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冻结、扣划。9、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非特定原因不得扣划。10、证券投资基金财产非因自身债务不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
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有哪些内容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下同)。(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
劳动者病假中的待遇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