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一些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就是老百姓打官司结束后头大上火的执行难。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联合惩戒体系建设等多项举措,让人民群众着实看到了执行破冰的曙光,真切体会到了胜诉权益兑现的获得感。
但解决执行难非一日之功,“老赖”带来的执行负面效应也非一日之寒。
在多项限高、惩戒面前,很多“老赖”之所以仍然“赖”得狂妄自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源于“赖”的代价不够重,没有达到切肤之痛。
大家都知道,如果某种行为涉嫌犯罪了,那么,即使是赖皮的“老赖”可能也会肝颤吧。这里笔者参照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简谈下拒执罪——惩治“老赖”的狠招,但愿能给饱受执行难摧残的劳苦大众一点启发和提示。
拒执罪的刑法渊源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如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执罪保护的法益是裁判的权威性,是为规避生效法律文书沦为“法律白条”,有效遏制“僵尸案件”频频出现。拒执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拒执罪的客观不法方面体现出逃避和对抗性,单纯的消极不履行不在罪状之列。
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讲,拒执罪是专治真正的“老赖”,是为赖而“赖”的克星。拒执罪情节严重知多少(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1)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1)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 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 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律师建议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关于拒执罪的自诉渠道已然畅开,拒执罪确系打击“老赖”的最强有力手段。
但不可回避的是,拒执罪在具体控告或自诉过程中,在证据材料收集、甄别、固定、保存方面需要具备较好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在其他部门法无法有效规制危害行为时,及时动用严厉的刑罚手段是为必需。惩治“老赖”,拒执罪用好了,可能“老赖”们就真的要颤抖了。
老赖,通俗意义上即欠钱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债务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老赖”法院有什么办法惩治他们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去!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对“老赖”实施通信限制。 据了解,日前山东高院在破解“执行难”上出大招,协同省通信管理公司通过通信网络对“老赖”施以惩戒,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由淄博中
老赖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有履约能力却不配合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或者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构成拒执罪。而被执行人的确无资产可以执行的,法院会暂缓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
调解后不还钱多久强制执行案子生效后就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来说调解的案子当天就可以生效了,如果你们的调解书是当天送达的,那就是当天生效。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期限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这需要看对方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有房屋,可以申请拍卖房屋,有银行存款直接就可以执行。保险、有价证券等等这些都是可以执行。执行法官
对于这些欠债不还的人,我们通常称为老赖。有一些出借人会直接把老赖告上法庭,但是更多的时候,老赖依然拖延还债的时间,让出借人无可奈何。很多“老赖”其实并不是没有钱还,而是通过一些手段转移财产,让债务人无法追回债务。针对这类现象,出台2个专门针对欠钱不还的规定。1.欠债不还,把房子卖掉!法官在处理债务纠纷案件的时候,尤其是对于强制执行的时候,有的法官会对债务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进行拍卖,而有的法官则不会。
作者:大洋民商律师团队1、什么是“唯一住房”?“唯一住房”是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唯一的居住房屋,并不是仅指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屋的情况。因此“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屋,法院是不能执行的”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另外,“唯一住房”的概念仅限于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小产权房涉及国家政策,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执行,不适用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老赖会对子女的就学产生影响。子女无法就读私立学校,如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子女上学要上只能上义务教育的公立学校,但不会影响其他方面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子女的影响主要有:1、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2、子女在考大学或者考研时,可能会被拒绝录取;3、子女参加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考试,可能无法通过政审;4、针对未成年的
【律师解析】 实践中,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或者说生活必须的居住用房一般不会进行拍卖,很多当事人也就会认为既然不能拍卖,那我的钱自然是要不回了,但当事人往往会忽略了一点,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那就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沪高法执〔2018〕7号文中明确
通常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我们的主要维权方式有:1.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2.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自然人间借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何惩治老赖1、在社会上进行曝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通报。2、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
法律实务中有委托人找到笔者急慌慌地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借给一个公司一笔钱,对方成了老赖,我们官司也打赢了,但一直未能通过执行收回欠款,现在这个老赖公司申请破产了,我们还能通过要回欠款吗?围绕各种债权,包括劳动者债权在胜诉后的执行问题,一直是有代表性的大家关心的问题,官司赢了,可是对方资不抵债申请破产了,我的债权还能实现吗?这类问题极具普遍性,也是不少人关心的头等大事。从法律实务的角度而言,非常遗憾
老赖可能受到的限制有:1.外出时无法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无法在星级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3.无法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房屋。4.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7.不可以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郑重承诺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各省高院纷纷行动化解执行难从晨报淄博了解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通信管理公司通过通信网络对“老赖”施以惩戒即通讯限制。并明确了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由淄博中院指定为试点法院,开始试点。 届时,凡是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如果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无论是主叫还是被叫都会有语音或短信提示,具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随着现代商业发展,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交易形式日益多元,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交易风险,在经济交往中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老赖”这种现象。曾几何时,一度流传“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人们对这种欠债不还的“老赖”行径痛恨不已,国家也对这种诚信缺失进行制度规制,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老赖”现象。
通常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我们的主要维权方式有:1.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2.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自然人间借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院有权利对“老赖”实施拘留。不过,具体的拘留条件有特定的要求。要求如下:1、对于“老赖”本身,具有严重拒绝执行的行为。比如:隐匿或者变卖财产、对执法人员进行殴打或者侮辱、威胁或者贿赂证人做假证、以恶劣手段抗拒执法等等。所以说,抗拒执行、不履行还款义务是拘留的基本条件。2、如果将“老赖”在异地法院被拘留,则需要按照特殊规定进行拘留。比如:一个北京“老赖”在天津被拘留,那么天津的这个法院在作出判定时
法院有权利对“老赖”实施拘留。不过,具体的拘留条件有特定的要求。要求如下:1、对于“老赖”本身,具有严重拒绝执行的行为。比如:隐匿或者变卖财产、对执法人员进行殴打或者侮辱、威胁或者贿赂证人做假证、以恶劣手段抗拒执法等等。所以说,抗拒执行、不履行还款义务是拘留的基本条件。2、如果将“老赖”在异地法院被拘留,则需要按照特殊规定进行拘留。比如:一个北京“老赖”在天津被拘留,那么天津的这个法院在作出判定时
惩治老赖的办法有哪些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查封、冻结老赖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政策解读: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电子商务平台涉猎很广,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政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
根据《民事诉讼法》、今天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老赖"不还钱,利息怎么计算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
即使对方已经是老赖了,也建议您起诉,如果对方以后有钱了,必然优先偿还起诉他的人。起诉的作用是让您的债权永远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过期,并且赋予了法律上的强制力。起诉了不代表马上能拿回钱,但至少可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等对方有履行能力的,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如果过了诉讼时效,遭到对方抗辩就永远不能主张债权了,为充分维护你的权益。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