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名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处以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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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在借款或者贷款之后往往不按照规定偿还,导致自己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离婚后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影响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被执行人失信对子女不会产生影响。只有有犯罪前科的人对子女的工作、学习会产生影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
(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
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没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办护照: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其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
律师解答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坐飞机,因为其会被限制高消费,不得乘坐飞机、高铁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释〔2013〕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措施,直接或间接限制失信别执行人出入境。【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
根据限制消费令相关规定,失信执行人若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出行的限制有: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旅游、度假;3、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有哪些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有一系列的征戒措施,那么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无不利影响呢?答案是:还是有不利影响的。笔者为简单归纳一下:首先、对法定代表人有不利影响。相关文件规范并没有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身份,所以无论法定代表人是挂名的还是具有实际权责的股东或高管,都对其有影响。因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这是法律明确
2020年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了解哪些信息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终身吗 新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旧规定:对此没有规定。差别:增加了期限规定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和原因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
如果真有欠钱,适当还些
公司失信对法人家庭没有影响,一般只影响法人个人。但是,如果有需要夫妻双方贷款之类的事,因为他在失信人名单之后总,所以会影响双方,导致夫妻双方都无法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
被执行人失信对子女不会产生影响。只有有犯罪前科的人对子女的工作、学习会产生影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虚假的理由借钱后,借款人的家人代替借款者还款的,到约定时间要积极返还的,一般是不会构成诈骗的,如果不还款的,就会构成诈骗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影响?这是很多法定代表人朋友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有何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6日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法律后果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3、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相当于向全社会宣布这个人是不诚信的“老赖”。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
导读: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限制高消费是指限制有关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法院将有关人员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都是人民法院基于执行案件的需要对有关责任人员采
一、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