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机械设备操作者,除应认真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2 从事机械加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安全考核且身体健康,方可独立操作。
1.3 工作前,操作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的防护用品,女工的头发应压入帽内,严禁戴手套操作机床。
1.4 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防护信号、保险、联锁、电气等安全装置和设施是否良好,经慢速空转试车,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工作。
1.5 机械设备和手用电动工具的绝缘应良好,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局部照明和手提行灯时应为3 6 V以下的安全电压。
1.6 工作中发生故障或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及时找有关人员修复,不准带故障运行。
1.7 操作人员工作时不准打赤脚,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工作时操作者必须踩在木质脚踏板上。
1.8 在进行变速、测量尺寸、装卸零件、刀、夹、火、模具、清理和加油等工作时,必须停车,关闭电源。严禁用手刹车。
1.9 设备运转时,机床床面不准堆放浮动物件,不准用手检查加工表面粗糙度,铁屑不准用手拉或嘴吹。
1.1 0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遵守纪律。工作前,不得饮酒。设备运转时,不准擅自离开机床,若离开时应关闭电源。
1.1 1凡是有通风装置的的工作场地,工作前。应打开通风设备, 保证室内通风良好。除尘设备要定期清理。
1.1 2加工铸件、铝镁合金、非金属材料和干磨削时,必须戴口罩,了解材料性能,选择适当的切削量。
1.1 3拆装、搬运笨重物件需使用吊车时,应遵守吊车安全操作规程,二人以上搬运,须统一指挥,互相协调。
1.1 4使用手用工具应遵守相应的安全制度,增设防铁屑飞溅的安全网。
1.1 5使用易燃品应远离火源。易燃品要集中保管,废油定点管理,个人不许存放任何可燃物品。
1.1 6工作场地,必须保证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保证使用性能可靠。
1.1 7交待任务时,要把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1.1 8工作完毕后,关闭水、电、气等开关,清理现场,工件工具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2通用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操作。
2.2 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2.3 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2.4 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2.5 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2.6 吊运工件,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时必须平稳,方可松钩。
2.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车梁架或小跑车上,以防掉下伤人。
2.8 吊车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从 人和设备上通过。行进速度不得过快,保持平稳。
2.9 在吊运笨重工件时,禁止同时进行纵、横或升、降动作。
2.1 0有下列情况,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
1) 吊车起重时;
2) 开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时;
3) 吊件接近地面人员时;
4) 吊重物过高时。
2.1 1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2.1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
1)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 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2.1 3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1 4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2.1 5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2.1 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3起重、挂钩、指挥人员及钢丝绳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3.1 操作者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对工作现场应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工作。
3.2 在高空作业区工作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与操作人员取得密切联系。
3.3 集体操作时,一人指挥,分工明确,步调一致,保证安全。
3.4 工作场地拆下来的包装材料等,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3.5 起吊前必须对所用的钢丝绳、滑轮、吊钩、垫木、缆绳等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使用。
3.6 在现场严禁随便松开或拆卸起重绳索,更不准拆卸电气开关,安全标志、防护罩等。
3.7 根据工件重量和形状选择的吊具和钢丝绳,捆绑要牢固,棱角尖刃的地方要垫好。
3.8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者,必须经指挥者同意,工作中严禁说笑和打闹。
3.9 吊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必须标注“危险信号。”(如“禁止跨越"禁戒线用红布绳栏围),
3.1 0起吊重物和设备时,必须掌握重心,保持、平衡,操作要平稳,安全可靠。不允许有歪斜、砸、碰、撞等现象发生。
3.1 1起吊重物时必须要注意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的“十不吊”。
3.1 2起吊时应首先稍离地面试吊吊物移动时,指挥者必须在前面指挥带路。
3.1 3钢丝绳损坏或断股时,应当更换.钢丝绳当其表面钢丝绳麽损、腐蚀钢丝直径4 0%以上时应当更换。
3.1 4钢丝绳安全使用与管理
1) 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 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 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 5倍,但最短不得短于300mm。
4) 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 使用中如发现出有油现象(新绳例外),这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 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采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等(油温不得超过30°C)。
7) 捆绑或吊挂用钢丝绳在第一次使用前,应规定工作负荷两倍的重量进行10 mi n的静力试验(每隔六个月复检一次),验明没有断丝、断裂或显著变形时方可使用。
3.1 5在起吊过程中,无论何人若发现操作方法和使用工具、设备发生故障或危险现象,应立即发出紧急信号,报告给指挥者和有关人员,采取改进措施进行纠正,保证安全。
3.1 6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做好现场的文明生产。
1 概述 本操作规程对所有从事机械加工的操作人员,做出具体的详细说明,以保证各机加件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机械加工人员(包括车、铣、钻、刨、磨、剪等)在工作时的具体操作进行详细说明。 3. 总则 机械加工在从事各机件加工过程中,必须按本规程实施。 4 实施步骤 4.1 凡从事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 操作前 4.2.1 工作前按规定
目录1.安全生产守则22.机床操作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33.立式铣床操作规程44.立式钻床操作规程55.平面磨床操作规程66.普通车床操作规程87.砂轮切断机操作规程108.外圆磨床操作规程119.卧式镗床操作规程1310.卧式铣床操作规程1511.加工中心、数控铣床操作规程1612.摇臂钻床操作规程1813.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19机床操作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应扎
1.进行加工工件时,必须扎紧袖口,束紧衣襟。严禁戴手套、围巾或敞开衣服操作旋转机床。 2.检查设备上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和关闭。保险、连锁、信号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不准开动。 3.工件、夹具、工具、刀具必须装卡牢固。 4.开车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有妨碍运转、传动的物件要先清除,加工点附近不准有人站立。机床开动后,操作者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切屑飞溅。 5.机床停止前,不准接触运动工
一、 一般规定1.机械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必需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需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需留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
基本简介:一、一般规定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
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一)检查车辆(1)叉车作业前,首先应检查外观、润滑油、冷却水和燃料,如果缺少,叉车不能作业,按要求加注好润滑油、冷却水和燃料。(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如果有泄漏情况及时通知维修更换密封件。(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
混凝土罐车安全操作规程一、搅拌车在露天停放时,装料前应将搅拌筒反转,将积水和杂物排出,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二、在运输混凝土时,要保证滑斗放置牢固,防止因松动造成摆动,在行进中打伤行人或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运行。三、混凝土罐车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能超过搅拌站规定的时间。运送混凝土途中,搅拌筒不得长时间停转,以防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司机应时常观察混凝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报调度室,申请做出处理。四、车内装有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工作票》,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要求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2.起吊前应严格检查吊耳。绳扣应捆绑在重物重心以上并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或滑脱。在起吊物上应拴绑溜绳,以防止起吊中重物摇摆和旋转。3.使用两根绳扣吊装时,绳扣的夹角若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起吊重物有棱角切面,绳扣应加衬垫,以免损坏绳扣。4.大型吊装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毫米左右,
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第二条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膜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第三条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对转动设备,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
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2.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浸漆、喷漆量较大的连续作业线,必须安设抽风罩和废漆处理装置。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3.高处作业应扎好安全带,防止滑跌。工具、漆桶要稳妥放好。在容器内作业,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4.在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5.需油漆、喷漆的工件
厂内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CRB机动车辆运输安全规程》等制度,制定本规程;1.本规程适用公司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2.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2.1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且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方准驾驶叉车;2.2驾驶
一、氧气仓库必须与办公楼、公共场所、住宅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悬挂醒目的“禁止烟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和消防器材。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 氧气瓶必须由专人管理,存放时检查氧气瓶有无泄漏现象,瓶盖、防震圈有无损坏,满瓶与空瓶不准混放;禁止氧气瓶与其它可燃气体钢瓶一起存放。 三、 夏天露天作业,氧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气瓶存放周围10米以内禁止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 氧气瓶不得粘工业油脂和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知电工基本知识、电气设备性能和触电急救方法2、作业前按规定正确佩戴劳保护品,严禁穿带钉鞋作业。3作业前检查所用工具、绝缘护品有无缺陷,绝缘是否良好。4、办好工作票,检查线路、设备是否断电,确认无误无方可操作。5、倒闸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6、送电时须先送刀闸,后送油开关。停电时现停油开关,后停刀闸。7、停电检修要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短路接地线、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司机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安全行车基本要求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做到“十不准”:不准无证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没有消防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车辆上路;不准随便乱停车上、下旅客;不准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驾车;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雨刮器,车辆涉水须先探明路况水情,不准涉险载客通过;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繁华路段严禁超车;不准驾车
一、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二、范围:行车作业; 三、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执行本规程; (一)、 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2、行车有故障 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动土作业定义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2.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2.2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2.3施工人员应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2.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高度为2-5m;二级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三级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特级高处作业高度为30m以上。第二条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者,禁止高处作业。第三条作业前,要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提升用具。(安全带